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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直播》——DOTA玄幻《刀塔英雄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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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长于康斯坦丁
我叫达维安.于拉。名字是我的养父达维安.甘地给我起的,他是一个卷轴商人——一个老学究!几乎在康司坦丁城住了一辈子,人们都亲切的叫他老甘地。
老甘地有早起的习惯,有一天早上刚打开店门,在清冷的大街上他发现了一个装着黑眼黑发肥胖男婴的篮子。篮子里附有一封信,那里面美丽奇异的方块型文字竟然连他都看不懂。只是在信中一个醒目的位置上著着一个署名——于拉。
老甘地收养了我,给我取名——达维安.于拉。
十分庆幸我在康司坦丁城安然度过了我的童年。并不是说这个艾泽拉斯人类边陲小镇有多么的安全,在城外绵延千里的安斯拉活火山山脉之中还住着一条“龙”。但这似乎一点也不影响康司坦丁的繁华。这里商铺次林节比,市场热闹非凡,街道车水马龙。运送物资的车队热火朝天的装卸着物品辎重,三五成群的佣兵小队互相交头接耳讨论下一次的任务,还有身着奇装异服的神秘旅人带着警惕的目光进城交换物资补给~~~~



1楼2011-08-13 00:21回复
    这里的人们都十分自然地遵守秩序,几乎除了口沫飞溅的讨价还价,熟识朋友间的推推搡搡外,并没有太激烈的摩擦和举动。
    因为大家都知道,在康司坦丁城里,几乎百米就能看见的全副武装明盔亮甲的士兵,一点也不会只是个摆设,他们面无表情,目不斜视,但谁都无法忽视他们的存在。偶尔有些新入城经验老道的家伙见到这些士兵,主动上去热情打招呼。他们只会更加挺拔身姿,握紧长矛和配剑,同时迅速的低头还礼便回归原位。
    他们是康司坦丁大人的军团卫兵。
    康司坦丁大人是这做城市的主人。他有一个女儿,一个无比美丽的女儿,她叫贞。她是这座城市的公主,像一颗明珠一样闪耀!
    看,她来了!
    随着一声清亮的号角,康司坦丁城主要大街上的人们纷纷停下来,十分自然的让出中间最干净宽阔的道路。
    康司坦丁军团卫士长拔出配剑,高举胸前,大声道:“正午巡查!”
    阳光慢慢地爬上了城门上最高的那片城墙,射穿了清晨隐留在空气中的那一层薄雾,洒在露水殷殷的街道上,涌起一层金色。
    金色中走来了一个英姿飒爽少女的身影,在她经过的执勤卫兵们,将手中的长矛立握胸前,挺胸抬头,等待检阅。少女身后是二个身材壮硕的军团副官,各自领着一只整齐划一的十人卫兵小队。
    少女从容的走在队伍的最前面,明艳极了!一头淡金色的长发缓缓飘在身后,穿着纹有金属花纹的金色的铠甲,背一把与其身材不成比例的巨大十字重剑。剑身隐没在一敞红色金属丝线绣边儿的军团披风里。
    少女身材修长,举止大方,浑身充满英气。
    当她慢慢向你走来时,你的目光早已变得呆滞,因为这时,你的眼里只有她一个人,仿佛整个世界,所有光辉都围绕在她身边。可是当她真的走近你,你看到了少女的面容时,又会情不自禁的从心底发出一句惊叹。
    那是。“Angle!”
    


    2楼2011-08-13 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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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8-14 04: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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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喜欢DOTA的吗,1楼给大家


      3楼2011-08-13 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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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的额头上还有汗珠儿,这是刚刚经过运动留下的痕迹,在充足阳光呵护下的小脸上,两抹红晕张显着健康与活力。一双清醇美丽的大眼睛平静地扫视着街道上的人门。樱桃肉一样饱满可口的嘴唇不时张合,向身后两名副官询问着什么。两名高过少女头顶的副官,低着头恭谨的回答着少女的提问。
        “贞大人!”人群中一个带着孩子的妇人亲切的问候。
        少女露出一个浅浅的微笑,像妇女点了点头,继续向前走去。!
        “贞大人对我笑了,你看到了吗?”妇女蹲下去抱着孩子兴奋的说。
        当少女经过我面前,空气中带着混合着汗水的少女体香隐隐扑来,我心头突然一荡,不知道为什么终于鼓起勇气叫了一声她的名字。
        “贞~~~大人!”
        金发少女侧了一下头,仿佛要像我这边看来,我猛的低下头,心咚咚咚乱跳,脸上写满了羞涩不安,但我的眼角儿还在偷偷地向她瞄着。遗憾的是,她并没有回头,又继续开始巡查街道。
        听着远去的脚步声,我渐渐从街面上那层泛着金色的光波中抬起头,望着那天使背影在一个个高大士兵的护卫下从我视线里消失,心中已经没有了刚才的躁动,却反而沉淀出一种失落。
        是的,贞是那样高贵美丽,我是那样平凡无奇。纵使源自少男少女之间自然而然的吸引,我也从来不应有什么天真的想法,那是贞,康司坦丁的公主,而我,只是卷轴商人老甘地的儿子,捡来的儿子。
        也许,像贞这样的女孩只能出现在我梦里。那么,就让她当我的梦中情人吧!
        我怎么知道梦中情人这回事?别看我还只是个尚未经事的毛头小子,可你也太看不起我了。在我们康司坦丁卷轴圈,我还有小有名气的。
        在老甘地潜移默化的影响下,我从小就阅读并学习他那些浩如烟海的书籍,也算是半个知识分子。可我精壮的身体不这么认为,因为它经常去材料店山姆大叔那里帮忙,挣点小钱。为什么我只去山姆大叔那里帮忙,而不去别的材料店?因为山姆大叔那里只经营最基本的材料装备,价格相对来说都比较低廉,不怕损益,而且属性比较实用。以我这样小牛犊一样的气力,对材料做搬运整理的话,是完全可以胜任的。可是要到了中级,甚至高级材料(听说高级材料只有自己猎取或者在黑市可以买到),估计还得多过些时候才有那样的能力吧,而且现在弄出什么损坏我可陪不起,就算赔的起,老甘地也非打断我的腿不可,让我在也不敢出来闲逛,整天在那门可罗雀的学究店里摆弄卷轴!
        


        4楼2011-08-13 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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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问我“卷轴”是做什么的?你也太OUT了吧!卷轴是一种记载着实体能量去融合物品的魔法媒介。自上古以来世界遭遇多次战争,也留下了刻骨铭心的战斗文明。无论简易或者高级的物品装备,其加持与合成早已经形成了固有的魔法定式,并将其以能量的形式记录在魔法卷轴上,就形成了现在的“卷轴”(或着“合成书”)。通常来说,卷轴上所含的能量越大,工艺越复杂,其合成的物品装备就越高级。其卷轴的价钱也昂贵。当然这并不是全部,人类在历史的长河中才刚开始起步,正慢慢的对这个世界进行着探索,仍有许多未解之谜,也许就等着你的发现。
          但以上说的只是代表社会中上层的消费能力,这个世界,手工合成打造的物品装备,还是普遍大量存在的。不然,还要铁匠这个职业做什么?
          当巡查完毕后,康司坦丁又恢复了往常一样的热闹,而卷轴店也如往常一样的冷清。我很不理解,为什么以老甘地的实力,只制作并出售最低级的物品装备合成卷轴,而如此冷淡的生意,却让这个家伙在税率不低的康司坦丁生活了这么多年。老甘地一直是粗茶淡饭,深居简出。整天的在店里钻研《魔兽世界编年史》,《英雄传记》,《魔法与材料基础》,《物品魔法合成》,《论物质与魔法》,《从今天开始亡灵》,《论兽人的繁殖》,《自然与精灵》~~~~用他的话说,人的一生如同星光般一闪即逝,渺小而短暂,但是我却要更加燃烧自己的生命,只为了能在无尽的夜空留下多一点光华。
          “老爸,我回来了。”
          “哦,今天镇上发生什么新鲜事了?”老甘地埋头在一张泛着古朴魔法气息的卷轴上头也不抬的问。
          “也没什么啦,过会我要去山姆大叔家帮忙,他家今天来了一批新货。希娜自己肯定忙不过来,我中午就不回来吃饭了。对了,我看见有二个猎人抓了一只年幼的枭兽,正在市场那边卖呢,不过价钱要的很高。说是本来三个人去捕猎,结果只回来了二个,所以一定要卖个高价。”
          “哦,枭兽吗?一会我去看看。”老甘地听到这才若有所思的抬起头,然后对我骂道。
          “臭小子,你整天往外面跑,也不知道帮帮我这把老骨头,店里就我自己怎么忙的过来?”
          我扑哧一声笑了。
          “老爸,你别开玩笑了,除了军团和富商偶尔来买卷轴,城里的这些人,那有识货的啊,就是识货的估计也买不起。那里会有什么忙的。”
          我并没有瞎说,在康司坦丁,因为有军团的保护,虽然周围生存环境相对恶劣,但也不至于有比较可怖的生命危险,人们危机意识并不太强烈。对于物品装备的选择,更偏向于廉价,实用。而合成卷轴虽然能在精良物品装备上提高一个层次,但是往往一个卷轴的价钱比起一件物品却是有过之无不及,在加上居民的知识面普遍低下,对于一个精良装备必备的合成卷轴,他们对其性价比知只甚少。
          “臭小子,口气到不小。好,我来考考你,如果你答对了,今天不用你看店,你可以去你山姆大叔家和你的希娜呆一整天。”老甘地放下手中的活计,微笑地着看着我说。
          “一言为定。”我成足在胸。
          “如果你答不出呢?”老甘地捋着花白的胡子坏笑道。
          “那我就一个月都看店不出门!”
          “好!你说说枭兽这种魔兽的品性。”
          我张口就来。
          “枭兽,低阶风系魔兽,属鸟类,成年枭兽可释放小型龙卷风,能减慢敌人行动速度并附加魔法伤害,对建筑物更有效。拥有能穿破护甲的尖喙利爪,柔软纫性极强的魔兽皮肤,轻盈并微含风属性的羽毛。均可做为上佳的魔法材料。”
          说完,我洋洋自得起来。也不知道为什么,城镇中,当别的孩子们开始咿呀学语的时候,我已经在每天晚上腻着老爸给我讲故事听了。当别的孩子开始学会欺负人,并且拿着木剑打仗的时候。我已经可以自己看老甘地的那些书了,有时候一遍看不通我就看两遍,而且到最后竟然能倒背如流,一字不差。
          往往这时候,老甘地会惊讶的摸着我的头,看着我这个黑瞳黑发黄色皮肤的孩子,满脸欣喜。可是当他问到我,书里讲的是什么意思的时候,我却无言以对。用老甘地的话说,只知其形,不知其意,死记硬背,聪明的笨蛋。
          我聪明的认为我不是一个笨蛋,我心里的确清楚,我和这里的人不同,哪里不同?这个城镇每一个高鼻碧眼的人类(包括老甘地),我和他们长的都不一样!
          但我已经是他们中的一份子。
          


          5楼2011-08-13 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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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力啊!精品了啊!我有动力了。我会一直直播下去的。1楼还是给大家占吧。


            6楼2011-08-13 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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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轻人注意身体,作息要有规律


              IP属地:江西7楼2011-08-13 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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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刀塔英雄战记》第二章 法师梦
                听到我流利的回答,老甘地也是很满意的点了点头。但他随即又说。
                “我问的可不是这些书上固有的东西,我是问如果我手上有最普通的红狐狸皮靴和枭兽羽毛,你能想到什么?”
                我呆立当场!
                老甘地走过来慈爱的摸了摸了我黑黑的卷发,说道。
                “我的孩子,你是这样的年轻,你就像是拥有了一座巨大的宝库,世界无尽的财富宝藏正在向你招手。你要知道这个世间的一切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你要用智慧和勇气去拨开那一重重的迷雾,就会发现,真理!她就在那里!”
                老甘地用干枯的手指,指了指头,手上一道道血管清晰的鼓着,苍白的脸上泛起一点血色,这是他有些激动的表现。
                老甘地背着手慢慢走出店门,才回过头对我说。
                “臭小子,把店门关好,我要出去一躺。不过,从明天起,我们开始一个月的试炼!”
                我有些垂头丧气,说真的,我并不计较老爸的诡计,也许那根本不能说是诡计,而是指引,这我能理解。可是就是有点不开心。对自己的死板感到不开心,那是我的弱点,感觉就像是心里有一颗根深蒂固的种子。不是很情愿,但不得不将它摧毁,扼杀。
                对于魔法知识,我并不陌生,而且对于魔法心仪以久,有段时间我曾主动向老爸要求过进行魔法亲和——成为一名魔法师正是我的心愿。
                当老甘地怀着激动的心,伸出颤抖的手,将一颗足足拳头大的魔法本源捧到我面前时,我知道,那得是他花了多大力气才弄到的啊!这么纯净的魔法本源,也许我们这样的店需要一百张上好卷轴才能换到。从老甘地那骄傲的神情中看,他一定在说“我要给儿子最好的!”
                就在我接过魔法本源体的那一刹那,我想到了阿哈利姆,艾伯拉罕.林肯,弗拉迪米尔~~~等站在魔法颠峰的人物,我的双眼充满着对未来的渴望和最美好的憧憬!
                我打开早以发黄的卷轴,默默的吟唱用了几天几夜烂熟于胸的古老咒语,它能让魔法之源与全新的生命交融,生长,根深蒂固。
                万事具备!
                就在我伸出双手,将那纯净至极的魔法本源拥入怀抱,就在老甘地充满满足和关爱的眼角终于舒展的那一刻。
                奇迹发生了!
                扑哧!!!!!!!!!!!!!!!!!!!!!!!!!!!!!!!!
                诺大的魔法本源光球入同一根仰天长啸的小弟弟见到如花一样,突然哎声叹气萎靡起来。面对突如其来的变故,老甘地也显得有些手足无措。可是随着魔法本源变得越来越小,越来越弱,留给我们思考的时间已经不多了。这时我的心中只响着一个声音:拥抱她,融合她,占有她!
                我像拥抱一个纯真少女般将还剩一半的魔法本源紧紧拥入怀中,久久不愿松开。
                在那一刻,有点羞涩的说,我想到了,贞!
                可房间里渐渐弥漫开一股马尾烧焦的味道,一股火红的烈焰在我的胸前绽放,我终于呼喊出了让我憋了仿佛一个世纪撕心裂肺的呐喊。
                “哎呀吗呀!!!!!!!!!!救命啊!!!!!!!!!!着火拉!!!!!!!!!”
                事后,老甘地对外,就昨晚发生的事情做了简单的解释:于拉那娃子失恋了!据有关邻居说,老甘地在说出那句话后,他那不在年轻的腰身更加伛偻了。看来他们父子感情真的很好,连于拉的感情世界,当老爸的也过于的关注!
                后来过了半个月,老爸跑来安慰我,他说他又重新读了一遍《魔法亲和》那本书。他不得不承认,我是他见过的最没有魔法亲和力的人,但是话又说回来,通常情况下来看,能做出那么大的场面,就算是头猪,也能初染魔法的指尖了。而你,你小子简直是最具魔法抗性的怪物(人对自己的孩子或多或少总有那么点骄傲吧)。哎,算了,当不成魔法师,你就好好钻研理论吧,以你的体质,完全可以以身试药,对各种魔法体验也会更直接,更深入,可以去研究出各种魔法材料配方,合成物品的卷轴。虽然不能当魔法的主人,那就像老爸一样,当一辈子魔法的仆人吧!
                


                9楼2011-08-13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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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8-14 04: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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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山姆装备店
                  “你休息下,这交给我吧”我说。
                  希娜恩了一声,不再说话,只是安静地在旁边帮忙,并拿出一条干净的手帕时不时帮我擦去头上的汗水。
                  今天的物品非常多,而且质量都不错。有充满青铜质感的力量手套,一般只有兽人战士才用这个,它能够增加佩带者手部的力量。巨人力量腰带,兽人统领们的象征佩带。看这把食人魔之斧,用食人魔领地的花岗岩核心制成,是食人魔战士通常持有的武器,斧头巨大,沉重,而且锋利无比。可最有看头的是,这样的巨斧只能由食人魔法师打造,斧头通体充满了以力量著称的食人魔族血脉亲和,当你渐渐和这把武器容为一体时,你会发现,它带给你的不只是外表巨大的破坏力,还有那来自食人魔族十足的力量成长。
                  战士需要力量,但只是常规来说,听城里打过仗的老兵们回忆说,他们就曾经在战场上见到过一只做困兽斗的双头食人魔法师,拿着两把大斧,一边玩命爆火一边疯狂砍人,其战斗力一点不亚于一只顶级佣兵小队。虽然已经事过境迁,但那么BT的家伙已经根深蒂固的溶入他们心灵最深出,并时不时的扮演梦魇与他们相会。这让他们一直相信,像这样BT的家伙从今往后,绝对不会只有一个,而且只会更加惊艳!
                  如果你是一名正常战士的话,在希娜店里,你可以选择最基本的装备材料如:力量手套,巨人力量腰带,还有上面所说的食人魔之斧。
                  要是你走身手敏捷路线的话,建议你看看精灵族的产品:敏捷袜子,精灵护腿,还有一把称手的武器欢欣之刃。
                  至于法师(和上面两个说的一样都是正常路线的话)有一件十分帅气的智慧斗篷,有恐怖诡异图案的法师长袍,还可以选择一把充满魔力的红木法仗。
                  上面的三种对比一下,就知道为什么我那么喜欢魔法师这个行当了吧,就连最基本的法师材料装备都那么帅,酷。而且你可知道,排开那些站在世界最高峰的存在,通常来说,一场战争中最强的攻击杀伤在于魔法师,战场上最强的交锋是魔法师之间的交锋,战斗的初期都是围绕着魔法师去进行的。往往每一场真正意义上的大战役,都会成就一位伟大的魔法师,并将他推向自己人生的颠峰。
                  我小心翼翼地把物品放在固有位置上,物品规格不同,摆放的位置也不同,地板上,桌子上,柜台里,墙壁上都有固定的模具。
                  终于忙完了比平常两倍不止的工作量,我听到我和希娜同时呼了一口气,我们相视一笑。微风从店里拂过,让人汗腺清凉,浑身舒畅。果然劳作后的轻松会让你身心安定。
                  这时我的肚子咕的一声,我对着希娜说:“希娜,我饿了。”
                  希娜的笑容更甜了,她拍了拍我身上不小心蹭到的灰尘,说:“你看着店面,我去做饭。”又看了我一眼,然后蹦蹦跳跳的进了厨房。
                  这时街上已经慢慢安静下来,人们忙完上午的活计,都赶着回去吃饭。我一边看着店面一边靠在厨房门口,就那么看着希娜那双葱白的双手在我面前晃来晃去。
                  “希娜,恩,我想明天开始我要和老爸一起看店了,可能有段时间不过来帮忙了。”我怎么能说是我和老甘地打赌输了呢。
                  “不会是又打赌输了吧?”希娜呵呵的笑着问。
                  “啊,你怎么知道?”
                  “因为每次你打赌输了之后,你们店里都会研究出一种新的卷轴啊,老甘地说这是你们两个人的功劳,而且他一直都为你感到很骄傲呢。”
                  “当然我~~~我也很骄傲~~”少女明朗的脸上突然有些羞涩,最后一句竟然有点细不可闻。
                  我最受不了的就是这种简单真纯的女孩,我血往上涌,如狼的眼光扫了外面一眼,确定没人。身型嗖的一声,闪到了希娜身后,如果职业刺客见到我刚才的身手也会相形见绌。
                  我双手紧紧的搂住了希娜纤细的腰枝,强健的男性躯体完全贴在她背后,头抵着她的肩膀贪婪地嗅着少女耳鬓散发的清香。却故意傻傻的问。
                  “娜娜,你刚才最后说什么,我没听清。”
                  


                  11楼2011-08-14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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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不是我打击你,我觉得我又回到看光之子的年代了


                    IP属地:江西13楼2011-08-14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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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会吧 这才发了几章?


                      14楼2011-08-14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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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火女登场
                        这该死的活火山,这该死的恶龙!哎,我迷路了,谁让我一上地理课就开始睡觉。我现在这是在哪啊,根本分不清楚方向。我嘴里的口水仿佛都成炙热的岩浆了,这该死的龙血,怎么越喝越渴,就算对火了如指掌的我,现在身体也开始发热。不过,至少有一点可以称赞的,那就是我感觉身材更加丰满了,咯咯咯咯,我这么伟大的胸部,又得让多少小伙子看的鼻血横流呀。
                        呜呜~~我后悔吃这些龙肉了,简直让人难以下咽,这龙穴周围连一只蚯蚓都没有,更别说美味可口的小兔子了,不然我才不会动这家伙身上那怕一丁点。吃完了这些龙肉,我想我就只剩下这颗龙蛋了,不是我舍不得吃它,其实我早就打这个龙蛋的主意了,要不是这东西比金属还硬。
                        抢来的财宝让我仍了一大半了,实在是没有力气再拿了。我现在宁愿用我手中剩下所有财宝交换一顿丰盛的食物,要一个能够沐浴的房间,洗一个玫瑰花瓣澡,再美美的睡上一觉,谁也别想打扰我,不然的话我很乐意赏给他一技“灭神斩”,让他知道我的厉害。
                        “灭神斩”可是我的专署终极技能哦,在大陆上,一旦拥有了属于自己的终极技,才算是有资格开始走向通往“英雄”的道路。
                        你知道,我的心情现在很不好。不过让人稍以尉籍的是,龙穴里的财宝非常多,我从中挑的,身上穿的这件神奇而华丽的魔法斗篷。切,其实也只有这样宝贝的外衣,才能稍稍配得上我的美丽与智慧了。
                        我,莉娜.茵巴斯,可是希哈努克国的骄傲,达拉然高等精灵魔法学院以优异成绩毕业的最年轻的魔导师(当然有点小瑕疵,地理仍然不及格)。现在他们还想让我去艾泽拉斯人类战争学院继续深造?做梦!想都别想,让我再同那些老学究再呆在一起?他们都是怪物,老顽固!还是让我学得和那些名义上为了荣誉,背地里还不是杀人放火的战争贩子们一样?这帮混蛋!他们有什么能够教我的?他们怎么能明白大自然才是人类最好的老师。是的,我喜欢大自然,喜欢冒险,喜欢财富~~~~我是这样的美丽动人,让我去当一朵温室加杂血水培养的花朵?天啊,你们是不是疯了。
                        当我第一次面对能量巨大的闪电,并把它像小蛇一样抓再手里时,我身边的人都以为我是怪物是疯子,他们害怕极了,同学谁都不愿意和我玩了。只有我的妈妈教导我,跟我玩,并且告诉我,我是一个有着电系法术亲和的天才魔法师。最后也证明我妈妈是对的,可是除了我,谁能这样的控制闪电,而我本身就是闪电的化身,谁又能控制我呢?那些从前把我当怪物一样的人,现在看到我都是紧追不舍。一个个口口声声说爱我,要娶我。可谁看不出来他们是爱我的能力,或者是我的身体呢!
                        所以我离开了那里,我喜欢无拘无束的活着,不用再看别人的脸色,我要用自己的能量去交换或者说夺取大自然赐予的无尽宝藏,呵呵,多美啊,我需要刺激,不断有新的挑战。
                        自从屠龙饮血后,我发现身体里的火魔法能量更精纯了,我的攻击技能“龙破斩”也成功升到了3阶——到达了纯熟。(技能分4阶,终极技只有3阶除外。第1阶,觉醒。第2阶,掌握。第3阶,纯熟。第4阶,颠峰。)
                        当然了,做为一名魔导师,掌握两种魔法元素对我来说一点也不成问题。能掌握三种以上的?天啊,我记得那个名字叫卡尔.萨斯,一个精灵王子,不过听说他变节了。
                        我喜欢“玩火”,对火的喜爱不亚于我与生具来的天赋——闪电。火元素不愧为创世之神泰坦们的武器,火总会伴随着毁灭而开创出新的世界。而对于火的理解和我对其出神入化的运用,他们都叫我“火女”,竟然渐渐掩盖了我最强的攻击是闪电。
                        可现在,我真是有火没处发,有电没出放。
                        其实,我周游历练到此,误打误撞发现了龙穴,只是想拿点财宝就走人的,反正财宝也是龙抢来的,我再抢走很合理呀。可是偏偏我又顺手拿走了一枚龙蛋,我是饿坏了才这样做的呀。为什么那条龙一直追着我不放,别以为我莉娜是好欺负的,我可是会生气的哦。我和她搏斗了三天三夜,最后看着她血红的双眼,知道这事是不死不休了。好不容易在恶龙的爪牙和她那会喷火的臭嘴下逃出,生死时刻用终极技“灭神斩”将她杀死。
                        


                        19楼2011-08-14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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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嘻嘻,我可是大陆上最高级最神秘的达拉然魔法学院出来的最最年轻的魔导师哦,放眼大陆估计也找不出第二个了吧,连神都不放在我的眼里,何况是一条龙呢?
                          可是一路追追打打到了这,我早就辨别不出方向了,龙的气息很强,那怕她已经死了,周围的生物早就远远躲开了,连一个人影都没有,谁让我这么有信心独自一人跑来这边冒险呢。
                          我真的很爱财,可是我现在又渴又饿,和龙的生死战斗消耗了我所有精力,我现在感觉我快要死了,我还要这些黄黄白白的东西有什么用。我真心生气的把财宝撇到了山下,拍了拍手,感觉好轻松哦。现在是夜了,我躺在茂盛的草地上,手边揪下一棵鼠尾草衔在嘴里,草茎里一点甜涩的汁顺着喉咙滑入胃里,激荡起一阵咕咕声。我看着星空,任凭微风荡过身体,耳边响起风吹草地的声浪,让我昏昏欲睡。朦胧中我在想,星光也不会有我这么美丽吧,可是我就这样死了吗?我认不清楚方向,我已经走了几天几夜了,不知道哪里能够找到城镇。我慢慢的合上眼,等待死亡的到来。我的身体我的思绪同夜空渐渐溶为一体,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境界,这是就要死了的感觉吗?我的灵魂升上了天空,我看到了我自己的身体,多么美丽的身体啊,她还没有体验过一个男人啊,能配得上我的男人你在哪里啊?这就是全部了吗?
                          多么美丽的星空啊,我第一次和这么多精纯的魔法能量如此近的呆在一起,慢慢融合。难道说灵魂也是能量体吗?我溶入了夜空,感受一切能量的波动。
                          哦?又一条龙吗?
                          我突然感觉到了一个熟悉的气息——龙的气息,在不远处的一座山下,只不过那条龙的气息仿佛还很弱小,未被唤醒。
                          嘻嘻,谁说红颜命薄啊,上天是眷顾我的啊,对不起拉,那条小龙,吃不到别的东西,我就过去宰了你,把你吃掉吧!
                          我又回到了我的身体里,肚子仍然饿的呱呱叫,但是我的脸上有了神采。提起脚步,向龙的方向走去。
                          真的好远啊,昨晚的感觉不是这么远啊。阳光已经从地平线慢慢升了起来,照亮了我疲惫但总算有了神采的脸。
                          天那,我竟然看到了一做城市,原来这条龙住在城市里啊。
                          好吧,让我来把你引出来吧。
                          我现在的身体里已经融合了精纯并强大无比的火能量,就让你尝尝我这些天新领悟的奥义吧——3阶“龙破斩”!
                          


                          20楼2011-08-14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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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大才!
                            稍微吐下槽……那个,咳,姓氏在名字之前的话,总感觉有些别扭。
                            还有那个“Angle”……我一直以为那个是角的意思。


                            IP属地:广东21楼2011-08-14 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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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8-14 04: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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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上该angel


                              22楼2011-08-14 22:5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