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前夏天的一个傍晚,我在河边散步。逛到桥头时见到一个即将临盆的少妇站在桥上痛苦,似乎有轻生之意。于是我就上去劝解了起来,少妇告诉我“原来她还没有结婚,肚子里的孩子是跟前男朋友在一起时怀上的,本来说好就在这几天回男朋友家去待产的。可关键时刻男朋友找不到了,听别人说男朋友由于没钱抚养孩子把她给甩了。”于是我就好言相劝一番将这个女子接到家里,临盆的时候将孩子送到了医院。顺利的生下了一个男孩,并且我父母还为这个女孩提供了一个产妇应该享有的40天月子关照,做完月子后这个女人也很轻快立马就找了分工作去上班,孩子则寄托在我家(由我父母在照料,而孩子母亲则每个月会将奶粉和衣裤买好)出于对她的同情我父母虽然嘴里发发牢骚可也让她们母子在我家住了一年,当孩子过完周岁的时候,孩子的母亲借故说回老家去看看,之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中途有给我打过电话,说是“她现在一个未婚女性不方便带着个孩子,想让我父母帮着再照顾一段时间,等将来她稳定下来后就将孩子接回去。”可这一等就是三年了,始终未见她的出现)如今小孩已经4个周岁了,说话下半年就要让他上幼儿园。可是我现在自己家庭也有点拮据,母亲患有严重的关节炎、父亲去年下半年开始也有胃病,都需要医治。而我家现在就我一个年轻的劳动力,这几年来的生活继续供孩子吃奶粉和家庭开支以外已经全部用完。(顺便补充一下:由于带着个孩子在身边这几年来我跟别人相过亲,可人家都不愿意跟着我一起做后妈)
如今我也别无所求,就想将孩子抚养成人,尽量做到对得起孩子,也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可是我该如何做好这个名誉上的父亲呀???
如今我也别无所求,就想将孩子抚养成人,尽量做到对得起孩子,也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可是我该如何做好这个名誉上的父亲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