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生者也好死者也罢,我们只是路人甲或路人乙、没有资格在此谈古论今辩论是非,为逝者痛心为生者祈福才是我们做人最基本的道德底线而非讽言凉语。
既然谈到了贡献,试问一下我们彼此的良心:我们活着的人又为(大至国家、社会小至自己生活的圈子)做过什么样或是何等的奉献呢 ?? —— 在此“贡献”二字,无疑是对死者的污蔑。
在当今我们的国家,国有国法家有家规,社会里的任何一成员充其量也够不到‘仗剑走江湖的侠士’所以这个社会也更不允许我们谁来充当这个‘替天行道的剑客’角色。你说:“那女的实在不该判刑,表彰倒是应该”;可是情不代法——难道您说这话就是您的心声吗是每一位旁观者的心声吗...
‘不该判刑,表彰倒是应该’既然如此我们的国家再也无需称为法治社会、直接将法律废除即可!请问我们又要将这法律践踏到几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