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组成事物的要素来说明要素不是事物本身,不如用非事物的要素来说明事物的要素并非事物本身;用白马来说明白马不是马,不如用非马来说明白马不是马。整个自然界不论存在多少要素,但作为要素而言却是一样的,各种事物不论存在多少具体物象,但作为具体物象而言也都是一样的。
能认可吗?一定有可以加以肯定的东西方才可以认可;不可以认可吗?一定也有不可以加以肯定的东西方才不能认可。道路是行走而成的,事物是人们称谓而就的。怎样才算是正确呢?正确在于其本身就是正确的。怎样才算是不正确呢?不正确的在于其本身就是不正确的。怎样才能认可呢?能认可在于其自身就是能认可的。怎样才不能认可呢?不能认可在于其本身就是不能认可的。事物原本就有正确的一面,事物原本就有能认可的一面,没有什么事物不存在正确的一面,也没有什么事物不存在能认可的一面。所以可以列举细小的草茎和高大的庭柱,丑陋的癞头和美丽的西施,宽大、奇变、诡诈、怪异等千奇百怪的各种事态来说明这一点,从“道”的观点看它们都是相通而浑一的。旧事物的分解,亦即新事物的形成,新事物的形成亦即旧事物的毁灭。所有事物并无形成与毁灭的区别,还是相通而浑一的特点。只有通达的人方才知晓事物相通而浑一的道理,因此不用固执地对事物作出这样那样的解释,而应把自己的观点寄托于平常的事理之中。所谓平庸的事理就是无用而有用;认识事物无用就是有用,这就算是通达;通达的人才是真正了解事物常理的人;恰如其分地了解事物常理也就接近于大道。顺应事物相通而浑一的本来状态吧,这样还不能了解它的究竟,这就叫做“道”。耗费心思方才能认识事物浑然为一而不知事物本身就具有同一的性状和特点,这就叫“朝三”。什么叫做“朝三”呢?养猴人给猴子分橡子,说:“早上分给三升,晚上分给四升”。猴子们听了非常愤怒。养猴人便改口说
:“那么就早上四升晚上三升吧。”猴子们听了都高兴起来。名义和实际都没有亏损,喜与怒却各为所用而有了变化,也就是因为这样的道理。因此,古代圣人把是与非混同起来,优游自得地生活在自然而又均衡的境界里,这就叫物与我各得其所、自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