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本土化,形成平定帮
平定外埠染坊的经营形式:有东家出资聘用掌柜的全权经营;有同乡或本族合股经营;有父子、兄弟或叔侄做东经营等几种。而所聘雇员大多数是平定人,有的几乎是清一色的平定人。据刘宗诚所撰《民初晋商在无极》(《晋商史料与研究》山西人民出版社)一文载:“河北省无极县,在民国初期有印染作坊32家,分布在县城、郭庄、北苏、郝庄、祁村等11个集镇,从业人员177人,全系清一色的平定人。著名的经营者有刘洛州、李穆堂等。”再如刘续亨撰写的《我所了解的在天津的山西商人》(《晋商史料与研究》山西人民出版社)一文中称:“在天津山西帮染坊多数是山西平定人。”
为什么平定人出外贸易多以经营染坊为主?这是有一定历史背景的。其原因:
一是由于土瘠民贫,人口激增。出外经商,尤其是经营染业成为许多农民的被迫选择。清初,尤其是到了清康熙盛世时期,清廷取消了几千年来一直沿袭的人丁税,实行单一的土地税制,使封建的人身束缚,产生了根本性变化,又加之长期安定的社会环境,使平定人口数量激增。据《平定州志》(光绪八年版)载,清顺治年间,有1182户,15339口;至乾隆五十年(1731年)增至27372户,129308口;至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又增至27999户,133802口;人口增长数量与顺治年间相比均在8倍以上。这样使“半田半水九分山”,十年九旱、就是丰年也难以维持人们用度的平定,人地关系的矛盾更趋紧张,从而打破了平定人普遍存在的一种农耕社会平民百姓所固有的“小富即安,安贫乐道,安于守成”的心态,迫使很多人不得不离亲别故,贸易四方,得生息以养家。平定盛产靛,且有传统的染印技术,故邑人多以“走染坊”走南闯北,并与“走西口”、“闯关东”一样,成为晋商的一支劲旅。
二是市场需要。明、清时期,我国的棉花种植区,逐步由江南扩大到北方,大多分布在河北、山东等地。由于棉花的生产,又极大地刺激了纺织业的发展。在山东的潍坊、昌邑、安邱、寿光、禹城、德州、高唐、乐陵、平原,河北的高阳、清苑、任丘、安新、肃宁、定县、无极、河间、藁城、晋县、元氏、束鹿、深泽等地,又涌现出许多经营土布的布店、布庄,而织产所出的布都是本色布,这就给染业带来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与冀鲁毗邻的平定染业人员便捷足先登纷至沓来,在城镇、乡间广设染坊,他们除为当地乡下用户染布外,主要承揽布店、布庄的活。其染坊开始大都是旧式作坊性质,资本小,雇用工人少,后随着资本的扩大,有的购置机器,在潍坊、高阳、泰安、定县以至北京、天津等商品集散地开设了机械染整厂。有的经营颜料庄,除经营进口的硫化染料外,平定所产的靛也源源不断销往外地。据县档案馆馆藏资料载:1943年,平定九区的测鱼村还组织村民种靛70亩,打靛7000斤,全部销往产棉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