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穿机动车道的行人张某被索赔
来源: 中国缙云新闻网 2011-07-15 16:36
近日,缙云县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机动车受害人家属向行人张某索赔的道路交通事故案件。
2011年4月11日,受害人刘某驾驶摩托车从官店村驶往五云县城方向,途中与东西方向横穿机动车道的行人张某相撞,造成双方受伤(后刘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机动车损坏的交通事故。为此死者家属请求行人张某赔偿医疗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40余万元。由于***门认定机动车承担主要责任,行人承担次要责任,且行人没有交强险等保险理赔,最终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行人张某支付死者家属赔偿金4万元,并当庭兑现。
三十本乃而立之年,怎料一场飞来横祸夺走了他年轻的生命,留下白发苍苍的老人、咿呀学语的孩童、凄惨无助的妻子和屈指可数的4万元赔偿金。
承办法官感言:出行在外,安全第一,谨记遵守交通规则。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注意避让;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或人行横道通过,注意来往车辆,确保安全通过。“让与争一闪念,生与死一瞬间”。
来源: 中国缙云新闻网 2011-07-15 16:36
近日,缙云县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机动车受害人家属向行人张某索赔的道路交通事故案件。
2011年4月11日,受害人刘某驾驶摩托车从官店村驶往五云县城方向,途中与东西方向横穿机动车道的行人张某相撞,造成双方受伤(后刘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机动车损坏的交通事故。为此死者家属请求行人张某赔偿医疗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40余万元。由于***门认定机动车承担主要责任,行人承担次要责任,且行人没有交强险等保险理赔,最终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行人张某支付死者家属赔偿金4万元,并当庭兑现。
三十本乃而立之年,怎料一场飞来横祸夺走了他年轻的生命,留下白发苍苍的老人、咿呀学语的孩童、凄惨无助的妻子和屈指可数的4万元赔偿金。
承办法官感言:出行在外,安全第一,谨记遵守交通规则。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注意避让;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或人行横道通过,注意来往车辆,确保安全通过。“让与争一闪念,生与死一瞬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