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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为老人申请低保 感动更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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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西都市报 作者:司马童
一位栖身黑屋的八旬孤寡阿伯,酷暑天无水无电艰难挨日的情形日前被微博曝光,牵动了广东清远城区不少爱心网友的恻隐之心。当地居委会和相关部门已表示会跟进调查,估计不久每个月可以补助老人三百元的生活费。(7月11日《广州日报》)
微博凝聚爱心,围观产生力量。广东清远的这起“网友申请低保”事件,再次把人间有爱的朴实内涵,诠释得清楚明白、淋漓尽致。不过,听闻了这桩“网友新事”后,相信有不少人跟我一样,会油然而生“该感动还是更该感伤”的沉思。
规范的文本化语言称,低保是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简称。早在1997年,国务院就下发了《关于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要求1999年年底前,县级以上城市和县政府所在地的镇都要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均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所需资金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因此,这位已85岁高龄的孤老郭伯,在此前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其实早就不应留下让“网友做好事”的感动机会。
实话实说,我们目前的“低保内容”和“低保质量”,确实还是属于比较初级阶段的。这也就是说,对于局部地区、特定范围的享受低保对象,有关部门往往用不着花太大工夫和精力,应该能很容易便摸清底子、掌握实情。但遗憾的是,有些地方不够条件享受低保的“伪穷人”,常常轻而易举地蒙混过关、蚕食其利;而像郭老伯这样的“真贫民”,多年来已在靠附近居民接济而艰难度日,却仍是“低而未保”,直到网友发现才终于“柳暗花明”、有望“获保”。
“网友申请低保”当然值得称道、值得宣扬,也值得感动。但也不必讳言,一些职能部门的粗枝大叶,特别是某些专职人员的缺乏敬业,让我们本就十分脆弱的“低保防线”,总是显得疏漏丛生、流失频现,让那些最该得到政府保障阳光温暖的角落,时不时地要被疏忽和遗忘。于是,一种造福于民的感动之源,也便非常遗憾地被异化成了感伤之物。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看待一个社会的文明传承与和谐风气,不仅仅是看小家小范围的敬老和爱老,更取决于观察所有贫困羸弱者,是不是得到全面有效的严密保障。“网友申请低保”的感动,让我们感伤于其中的不足,也起到了一种有益的警醒。
原题:“网友申请低保”该感动还是感伤



1楼2011-07-15 09:11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