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佛慈悲,杀恶人即是善念
佛教:
杀恶人即是善念。
佛说大方广善巧方便经卷第四:入海求宝逢恶知识。我时以大悲心而断其命。
圣经:
“谁取了人的生命,我就处死谁;凡害人命的动物,也要处死。凡流人血的,别人也要流他的血,因为我——上帝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圣经·创世记》
“杀人者必须偿命,不能借金钱赔偿逃避惩罚。”《圣经·民数记》
佛光山星云法师——根据佛教教义的理解,反对废除死刑
「佛教重视因果;杀人而不被判死刑,违背因果原则」是星云法师反对废除死刑的理由。星云法师对这一点相当坚持,在其著作中再三提出。
他说:社会上某些人要求废除死刑,我觉得没有这个必要。死刑虽然残忍,但合乎佛教因果报应的原则。所谓:『杀人者人恒杀之』。佛陀在因地中曾经杀死过一个害死五百人的罪人,这就是『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大无畏菩萨精神。
这类问题,在法律上要负责任,在佛教上也要讲因果,死刑与杀生之间不能一味地以妇人之仁来处理,而必须明白自作自受、不昧因果的真正意义。
另外,法官判人死刑,如果不掺杂个人的恩怨、利害,完全基于维护社会的秩序、公理、正义,不得不如此做,虽然判决死刑杀人,佛教认为并不违反道德。而执行死刑的人,是执行国家的法律,与罪犯无冤无仇,无杀心,行为属无记性,因此没有罪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