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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轻‘孝道’二世而亡! 太可怕了 中国也快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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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华夏国历史上的秦国,秦法无比森严,最重视法规,反而轻‘孝道’,整个国家都连最基本的温馨亲情都缺乏,国家子民们怎么可能真正忠诚?国家怎么可能安定?二世而亡!
太可怕了!中国这样的经济社会怎么混下去啊!


1楼2011-07-10 20:38回复
    挽尊


    2楼2011-07-10 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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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2-12 21:25:59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太夸张了


      IP属地:江西3楼2011-07-10 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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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老人控告儿女不孝,要求判以死刊,应否经过三次原宥(谅解,宽大处理)的手续,不应原宥,要立即拘捕,勿令逃走。(原文:免老告人以为不孝,谒杀,当三环之不?不当环,亟执勿失。)
          2.殴打祖父母,应黥为城旦舂。(在脸上刺字,男的罚修筑城墙,女的罚为公家舂米,相当于劳动改造”)如殴打曾祖父母,应如何论处?与殴打祖父母同样论处。(原文:「殴大父母,黥为城旦舂。」今殴高大父母,可[何]论?比大父母。)
        3. 妻凶悍,其夫加以责打,撕裂了她的耳朵,或打断了四肢、手指,或造成脱臼,问其夫应如何论处?应处以耐刑。(剃光
        鬓毛服劳役)(原文:妻悍,夫殴治之,夬[ ]其耳,若折支[肢]指、胅 [体],问夫可[何]论?当耐。)
          4.擅自杀死孩子,应黥为城旦舂,如果孩子刚出生时先天畸形及残疾而杀之者,不予论罪。如果生的孩子,身体健全,无畸形,只因孩子多,不愿意让他存活,而杀子,应该怎么论罪?以杀子罪处理。(原文:擅自杀子,黥为城旦舂,其子新生而有怪物其身及不全而杀之,勿罪。今生子,子身全也,无怪物,直以多子故,不欲其生,即弗举而杀子,何论?为杀子)
        呵呵,看番茄竟然能在作品中说秦法轻孝道,所以二世而亡这样的话,可见番茄是个历史小白。孝道,不仅是儒家的思想!


        4楼2013-08-18 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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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竟是少数


          IP属地:福建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3-08-18 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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