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那些犯了人命官司的重犯,少杀?慎杀?
少杀慎杀就能体现法律的人性???
对凶手讲人性,那不就等于是在侮辱死者?
保住了凶手的命,却再一次侮辱了死者的权利 侮辱了死者的尊严。
李昌奎,这个比药家鑫更为凶残的变态杀人恶魔!
竟然被判死缓~ 真是可笑~ 法官竟然如此昏庸?
这个连三岁小孩也杀,并且是先强奸再连杀两人的恶魔,竟然不用被执行死刑?
说他比当年的鬼子更残忍,一点也不过分!
少杀慎杀就能体现法律的人性???
对凶手讲人性,那不就等于是在侮辱死者?
保住了凶手的命,却再一次侮辱了死者的权利 侮辱了死者的尊严。
李昌奎,这个比药家鑫更为凶残的变态杀人恶魔!
竟然被判死缓~ 真是可笑~ 法官竟然如此昏庸?
这个连三岁小孩也杀,并且是先强奸再连杀两人的恶魔,竟然不用被执行死刑?
说他比当年的鬼子更残忍,一点也不过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