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头记》里的十二钗,除秦可卿外,在前八十回里都还没有结果。可是,对她们的归宿,曹雪芹又给予了种种暗示。既是暗示,当然就不可能十分具体,而仅是一个大概的轮廓。探春在十二钗里名列前茅里名列第四,是仅次于黛玉、宝钗的重要人物。对她的结局——远嫁,历来都没有什么异议。程高续书也基本上遵循了“远嫁”这种前八十回暗示的安排。可是,它只是繁衍成篇,而未深入探究曹雪芹的匠心,所谓嫁给镇海总制之子,后来又回京归省的结局距离曹雪芹原意是大相径庭的。
那么,曹雪芹给探春安排的结局是什么?“远嫁”是不错,可那是一种什么样的远嫁呢?这个问题还未见红学界深入讨论过。把《石头记》前八十回里的蛛丝马迹贯串起来进行探究,我得出的结论是:按曹雪芹的原意,探春的结局应该是嫁到中国以外的一个海岛小国去做王妃——这才是名副其实的“远嫁”。
“海外做王妃”这一结局的根据何在?
《石头记》第五回里金陵十二钗正册第三幅有关探春的判词是这样写的:
后面又画着两人放风筝,一片大海,一只大船,船中有一女子,掩面泣涕之状,也有四句写云:
才自清明志自高,生于末世运偏消。
清明涕送江边望,千里东风一梦遥。
这很明白是暗示探春要漂洋过海,像风筝断线一样游荡漂泊,远离故国。如果像程高续书那样,仅仅是嫁到海疆,那是与判词不合的。何况海疆的官也并不是永远留在海疆,只要朝廷一道调令,立刻可以离开海疆的。《红楼梦》续书第一百回就有这样的描写:“王夫人道:‘两家都是做官的,也是拿不定。或者那边还调进来;即不然,终有个叶落归根……’”第一百十八回中有“近因沿途俱系海疆凯旋船只,不能迅速前行。闻探春随翁婿来都……”第一百十九回中“忽有家人回道:‘海疆来了一人,口称统制大人那里来的,说我们家的三姑奶奶,明日到京了。’……到了明日,果然探春回来。众人远远接着,见探春出挑得比先前更好了,服采鲜明”。把程高续书的这些描写和第五回的探春判词对照,明显地看出续书是在勉强敷衍成文,完全违背了曹雪芹原意。续书没有体现第五回判词中“两人放风筝,一片大海,一只大船”以及“清明涕送江边望,千里东风一梦遥”里所寓深意,而只用“海疆”二字塞责。
那么,曹雪芹给探春安排的结局是什么?“远嫁”是不错,可那是一种什么样的远嫁呢?这个问题还未见红学界深入讨论过。把《石头记》前八十回里的蛛丝马迹贯串起来进行探究,我得出的结论是:按曹雪芹的原意,探春的结局应该是嫁到中国以外的一个海岛小国去做王妃——这才是名副其实的“远嫁”。
“海外做王妃”这一结局的根据何在?
《石头记》第五回里金陵十二钗正册第三幅有关探春的判词是这样写的:
后面又画着两人放风筝,一片大海,一只大船,船中有一女子,掩面泣涕之状,也有四句写云:
才自清明志自高,生于末世运偏消。
清明涕送江边望,千里东风一梦遥。
这很明白是暗示探春要漂洋过海,像风筝断线一样游荡漂泊,远离故国。如果像程高续书那样,仅仅是嫁到海疆,那是与判词不合的。何况海疆的官也并不是永远留在海疆,只要朝廷一道调令,立刻可以离开海疆的。《红楼梦》续书第一百回就有这样的描写:“王夫人道:‘两家都是做官的,也是拿不定。或者那边还调进来;即不然,终有个叶落归根……’”第一百十八回中有“近因沿途俱系海疆凯旋船只,不能迅速前行。闻探春随翁婿来都……”第一百十九回中“忽有家人回道:‘海疆来了一人,口称统制大人那里来的,说我们家的三姑奶奶,明日到京了。’……到了明日,果然探春回来。众人远远接着,见探春出挑得比先前更好了,服采鲜明”。把程高续书的这些描写和第五回的探春判词对照,明显地看出续书是在勉强敷衍成文,完全违背了曹雪芹原意。续书没有体现第五回判词中“两人放风筝,一片大海,一只大船”以及“清明涕送江边望,千里东风一梦遥”里所寓深意,而只用“海疆”二字塞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