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人修仙传吧 关注:2,765,063贴子:61,423,652

回复:韩立太拽了 一个修仙几百年的比不上几千年的老怪物???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这你错了,通天灵宝渡劫时被击毁的不胜枚举,
简单的双色雷劫虚天鼎都差点毁掉,
所以通天灵宝不到渡劫不轻易动用


IP属地:陕西63楼2011-07-01 12:31
回复
    广寒界不是杀了不少富二代,抢了不少通天灵宝吗。


    IP属地:广东来自手机贴吧64楼2011-07-01 12:32
    回复
      2026-04-24 04:22:56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1:即使大财团,一方势力, 也不能像老魔这样天天啃药吃。
      2:老魔啃药还是其次, 老魔有的是机遇。
      ........机遇有多重要我就不说了,即使现实也一样.
      老魔的一身 逆天神通,装备 靠的是机遇.也可以理解成主角光环,主角运气.


      65楼2011-07-01 12:36
      回复
        木有前排,那个,有木有力量


        来自手机贴吧66楼2011-07-01 12:36
        回复
          貌似老魔说过:HL修炼法力,完全是炼化药力;小瓶这外挂不用说了,万年草药不仅自己吃,也能换很多有用东西。别人花几百年时间才能修来的法力,HL吃点药丸就够了,不用说,节省了很多时间,HL可以用来修炼厉害神通。这是普通修士不能比的,修炼法力时间都不够,又能修炼多少厉害神通


          67楼2011-07-01 12:39
          回复
            说实话,真就把他写得普普通通的,你会看吗。


            IP属地:广西68楼2011-07-01 12:39
            回复
              玄天之宝是仙人都想要的先天法宝耶,你们以为是大路货?这么快出现?别说合体期,就是大乘期的也没多少个有的,你想想,那么多年来,得到玄天之宝的有一些都已经飞升仙界了吧,剩下的还有多少?就算有也是玄天圣器这种仿制品啦,你看以前老魔在异族那时进入的那什么界的地方时,不是有个异族的都说他们家族那件玄天圣器就是镇族之宝了


              69楼2011-07-01 12:40
              回复
                lz..............


                70楼2011-07-01 12:43
                回复
                  2026-04-24 04:16:56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小说都这样


                  IP属地:新疆71楼2011-07-01 12:43
                  回复
                    那我们又来说说灵虫吧 韩立的蚀金虫可连前10都排不上哦 那些虫子都消失了
                    我说韩立还是能在同界吃憋


                    72楼2011-07-01 12:46
                    回复
                      应该让陇家少主灭了韩立,然后再被角尺族富二代灭了,在然后再被灭!。。。这句话正解啊


                      IP属地:河南73楼2011-07-01 12:48
                      回复
                        那些叫人问风丧胆的通天灵宝 玄天圣器 灵虫 神秘的秘术 种族 韩立见的太少了
                        同界无敌 只不过自欺欺人


                        74楼2011-07-01 12:49
                        回复
                          求粉,不回。


                          IP属地:四川77楼2011-07-01 12:52
                          回复
                            老怪物们是白手起家,韩老魔是富二代,你这样想就对了!


                            IP属地:广西来自手机贴吧78楼2011-07-01 12:5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