踪迹
寒蝉
让我想想,如果没有和你分开的话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应该是4个月,不长.比起曾经那三年初中的时光这根本不算什么.我们开始的太晚,离别的太快.
许多人都在津津乐道于被我隐去的关于你我的种种肥皂剧的情节,这样一来反而让我觉得是我一度置身于事外.我想当这种因退出的伤口在心里只淡去剩一点无关紧要时,如果我还可以像以前一样对你提及这些,恐怕你早已忘怀.
抑或可以对我当面拒绝.
烂俗的诗说:"爱是珍惜,包括珍惜离别."我珍惜的不仅仅是离别,但是你还是选择离别.原因或者借口完全不重要,没有了你的生活也只让我痉挛了几天后一切如初,似乎你来都没有来过.我们以前曾经是三年的同学,关系也非常之好,以至于我熟稔你所有的习惯,辛苦地练跆拳道并且终于拿到黑带,喜欢早晨洗头,骑车不带手套,像熟稔我自己.现在,当我用情形的头脑回顾以前的日子才发现时光的不平整,那些毛茸茸充斥阳光的生活只有在烫熨之下才服帖得接受被我美化的记忆.
如今呢,看我的头发如长长的烦恼丝剪短了却剪不去牵挂.最后一次去看你的时候我伤心得很没文化,看着你如初三一样倔强的头发,嶙峋的背影,我知道这是最后一次在注视你的目光中打上我的烙印.如果你忘了我的名字,忘了我们的过往,你仍然可以记住一个女生盯住你灼热迸发的目光.
如果花开了就感激.如果分开了就放弃.
我还是放弃了.但是,放不下.别人问我也只好说因为在一起的时间毕竟不是一天两天.也因为我强迫自己留下太多你的痕迹在生活里.
于是现在的我佯装着跳过这三个月多一点的尴尬光阴直接倒回还是好朋友的时候,闲的没事就聊聊天骂骂街.你知道我软弱,知道我从不刁难你,无论从前,还是现在,甚至将来.
那天在宋庆龄故居散步,一旁的四中女生指着两棵老树说,这是纳兰性德亲手栽下的.我条件反射,”人生若只是初见.”女生赞许着说对.我抚着两棵树的枝干,心里想的是他的另外一句词,”已是十年踪迹十年心”.
其实,哪里用得了十年,两年前我就喜欢你了.只是当时还是好孩子的我,不敢讲出心机.现在我仍然喜欢你,但是好孩子的我明白,很多事要不记着太多理由,分开了,就要放弃.
无论有多么难过,我们还得活到第二天早上.关于你的一切,欲罢不能的思索,也应该随着时光被钉死在十字架上,关于过往,也应该在我羽化为蝶的一瞬间,一切随风.
已是十年踪迹十年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