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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补土地享受粮食直补 深州市大屯乡为何不执行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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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关于“新补土地享受粮食直补”的协议,深州市大屯乡辛兴庄部分村民与乡政府各执一词。
       村民认为,乡政府以司法所和村委会的名义签订协议,规定新补土地享受粮食直补,但此后几年这一规定并未得到履行,是出尔反尔;乡政府有关负责人则认为,协议签订后才发现这些土地不能享受粮食直补,协议有悖国家政策,所以要作废。
       ■多年反映换来一纸协议
       近日,深州市大屯乡辛兴庄几位村民找到记者,他们每人手里拿着一份大屯乡政府主导签订的协议,这份关于“2006年新增人口补地实施方案”的协议,所用纸张为深州市大屯乡政府公用信笺,协议的末尾签名为辛兴庄村民委员会,日期为2007年4月7日,盖着“深州市司法局大屯司法所”和“深州市大屯乡辛兴庄村委会”两个公章。
       村民们说,2006年和2007年,他们就村里新增人口的补地问题多次向上级反映,2007年4月5日才引起有关领导的重视。“乡长、副书记、司法所长和村干部把我们接到了乡政府,说给我们解决问题,我们怕他们说了不算,要求写协议书,这样才把协议书签了。”



1楼2011-06-18 07:07回复
    ■协议内容未有效履行
           接下来的几年里,由大屯乡政府主导签署的这份协议,并没有得到有效履行。协议的第八部分规定:关于新增人口所补土地粮食直补问题,“按国家粮补政策,每人每年实行75%经济补贴……这部分资金由村委会负担,2010年12月31日后按国家粮补政策进行”。
           村民曹树才说,按照以上协议内容,村民应该领4年粮食补助,即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可是就2007年领了,其它3年却没有领到。他们拿着协议去找村干部、乡干部,可是至今没有任何说法。“当初为了这份协议,我们跑了多少腿,生了多少气,遭了多少难,总算有点希望了,没想到又成了这种结局。”
    ■乡干部表态:协议作废了
           8日上午,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副乡长程国斌。他说这些协议确实由乡里和农民签署。但是,签订协议之后才发现,这些新补土地曾是村里的机动地,未向国家缴纳农业税,不应该享受粮食直补政策。发现协议有悖国家政策之后,乡政府才将协议作废。“不能再错下去了,我们也向村民解释过多次,但他们不理解。”
    ■村民不认同乡里说法
           对于程国斌的说法,曹树才不认同。他说,按照村里上报的享受国家粮食直补耕地数目,他们的新补土地位列其中,乡里应该仔细核实一下。另外,乡里怎么能说协议作废就作废呢,“难道公章是随便盖的吗?乡干部、村干部的承诺是可以随便反悔的吗?”“如果连乡干部都出尔反尔,我们还能相信谁?”
    


    2楼2011-06-18 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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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31 21:3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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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楼2011-11-29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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