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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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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之规则
“作者自云”之作者,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一书之规则,是“真事隐”,而用“假语村言”:
一、“作者自云”之作者,因“故将真事隐去”,而自称“在下”,是“隐”去了自己的作者身份与形象,从而成为无作者身份与形象,但有话语权的自称“在下”者。
二、自称“在下”者,用“假语村言”,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一书,是借大荒山下之石头,被变成“通灵宝玉”,去罢太虚去红尘,被“夹带”于中,记下了神瑛绛珠等(宝黛等),从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下凡……归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离”开人间“恨天”,饮愁“灌愁海”之“立意”,然后以“字迹分明,编述历历”之《石头记》,在石头上公示。
三、而写空空道人从石头上抄回《石头记》;而写孔梅溪题曰;而写吴玉峰题曰;而写“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是写石头撰《石头记》之传承。
四、由于石头撰《石头记》,所以“按那石上书云”,才是《石头记》之正文。而石头撰《石头记》之“石上书云”,则是独立的。既不受《石头记》之传承的拿捏,又不欠《石头记》之传承的债。


IP属地:陕西1楼2026-10-11 20:35回复
    “真事隐”之目的,是为了“假语村言”的“通灵”之说,畅行无阻。


    IP属地:陕西2楼2026-10-11 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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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12 12:4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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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通灵”之说,以记“神瑛绛珠”之说。


      IP属地:陕西3楼2026-10-12 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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