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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署名曹雪芹——错在了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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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署名曹雪芹——错在了那里?
在《石头记》一书中,“雪芹披阅增删”,与石头撰《石头记》之间的关系,是继承关系。绝非"若云雪芹披阅增删,然则开卷至此这一篇楔子又系谁撰?足见作者之狡猾之甚"之“脂批”:
一、“作者自云”之作者,因“故将真事隐去”,而自称“在下”,是“隐”去自己的作者身份与形象,从而成为无作者身份与形象,但有话语权的自称“在下”者,在于用“假语村言”,写女娲氏补天未用之石头,撰出记在石头上之《石头记》。
二、写石头撰《石头记》,是写是写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之石头,因“无才可去补苍天”,没有去女娲氏所补之天,而是被变成“通灵”,去罢太虚去红尘,被“夹带”于中,记下了神瑛绛珠等(宝黛等),从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下凡……归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离”开人间“恨天”,饮愁“灌愁海”之“立意本旨”,然后以“字迹分明,编述历历”之《石头记》,在石头上公示。
三、而写空空道人从石头上抄回《石头记》,则是写空空道人抄之改之的《情僧录》,继承了石头撰出来之《石头记》。
四、而写孔梅溪题曰,则是写孔梅溪题曰之《风月宝鉴》,继承了石头撰出来之《石头记》。
五、而写吴玉峰题曰,则是写吴玉峰题曰之《红楼梦》,继承了石头撰出来之《石头记》。
六、而写“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是写曹雪芹题曰之《金陵十二钗》,继承了石头撰出来之《石头记》。
七、由于“雪芹披阅增删”,题曰之《金陵十二钗》,继承了石头撰出来之《石头记》,所以曹雪芹不享有撰《石头记》之著作权;故作者署名曹雪芹之“署名”是错误的。


IP属地:陕西1楼2026-10-03 12:55回复
    “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是继承了石头撰出来之《石头记》,还好意思享有撰《石头记》之著作权?还好意思作者署名曹雪芹?


    IP属地:陕西2楼2026-10-03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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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13 08:3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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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雪芹披阅增删之《石头记》,清清楚楚是继承来的——清清楚楚是女娲氏补天未用之石头,撰出来的。
      曹雪芹好意思撰《石头记》吗?
      曹雪芹好意思享有撰《石头记》之著作权吗?
      曹雪芹好意思署名作者曹雪芹吗?


      IP属地:陕西3楼2026-10-03 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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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雪芹披阅增删,石头撰出来之《石头记》,曹雪芹没有撰《石头记》之著作权。


        IP属地:陕西4楼2026-10-03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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