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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出题啦!!!(侦探的基本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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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陕西63楼2011-06-10 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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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楼说的不对 一个以写字赚钱的作家 就算在十分危急的情况下 也会字迹整齐而工整 因为这已然成为一种习惯了


    来自手机贴吧64楼2011-06-10 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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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11 15:2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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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玛德 答案


      IP属地:陕西65楼2011-06-10 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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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别人的协助下自杀,先写好东西,然后挂上去,之后立马让人补刀,用刀杀死的肯定比绳子快,所以刀伤致命。


        IP属地:湖北66楼2011-06-10 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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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案要公布吗?


          来自手机贴吧67楼2011-06-10 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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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陕西68楼2011-06-10 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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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想想吧,锻炼能力的好机会啊~


              IP属地:湖北69楼2011-06-10 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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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吧说吧


                70楼2011-06-10 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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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11 15: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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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作家还真是置生死于度外


                  71楼2011-06-10 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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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凶手威胁嫁祸别人,事成之后,灭口。


                    IP属地:浙江来自掌上百度72楼2011-06-10 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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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唯一想不通的是,为什么凶手不带走纸条


                      73楼2011-06-10 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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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嫁祸。


                        IP属地:湖北74楼2011-06-10 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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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就说明纸条是凶手故意留的,这作家再怎么淡定胸口插了把刀也写不好字吧 = =


                          75楼2011-06-10 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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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勒痕是威胁作家时留下,等写完名字,在用刀杀死。


                            IP属地:浙江来自掌上百度76楼2011-06-10 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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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11 15: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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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看就是嫁祸


                              IP属地:陕西77楼2011-06-10 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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