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家鑫吧 关注:12,840贴子:1,587,116

中国人走进了一个怪圈-由药家鑫说开去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为什么很多人觉得赔钱了就不应该死刑呢?
死刑,是表示对生命的尊重,所有拿别人生命当儿戏的人,必将失去自己的生命
很多人说药是激情,因为他慌了,那他为什么慌?是因为撞人对吧,撞人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如果他在高考的时候压力过大,突然杀害了附近的监考老师或者学生,这还有得辩论,因为高考毕竟是合法的行为不是么?
换例子,比如药家鑫在打劫一名小学生的时候小学生说我要叫我爸爸来抓你,结果药家鑫害怕了,就把孩子杀了,这你能说是药家鑫情绪激动,内心慌乱吗?因为造成你内心波动的事情本身就是违法的。如果保药的说的内心慌乱成立的话,所有的小偷,强盗都可以肆无忌惮的杀人了,因为他们做坏事的时候被发现了内心慌乱!!!
还有自首,不要说自首还死刑以后就没有人自首。这一点确实没错,但是却能换来更多的人不杀人,因为你只要杀人,肯定就会被死刑,这样才能震慑那些潜在的凶手。
难缠,比如你欠我10万,我总找你要钱,你就觉得我难缠就可以杀人吗?
说回题目
法律有两方面作用,一个是针对犯人的,要让犯人改过自新,明白自己的错误,并给予受害者赔偿,让受害者安心;还有一个作用就是警示社会,让所有人的“坏”不要发作出来
第一条,有人说药家鑫已经知道错了,他可以改过自新,我觉得也是,但是你怎么补偿张妙失去的生命呢?就算张妙的丈夫同意原谅,谁证明张妙会原谅呢?所以,在中国以至于全世界的法律界,刑事案件并不是由被害人的家属为主诉,而是由检察院提起公诉!为什么?因为针对此案件唯一有权利的人是张妙!!!赔偿,是赔偿给张家的,公诉,是检察院提起的,这样最大限度避免凶手对司法公正的影响!!
赔钱,是惩罚,偿命,是补偿


IP属地:北京1楼2011-06-08 13:58回复
    自己顶


    IP属地:北京2楼2011-06-08 20:13
    回复
      2025-08-23 09:19:33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没有人支持我?


      IP属地:北京3楼2011-06-08 20:18
      回复
        自己顶


        IP属地:北京4楼2011-06-08 20:19
        回复
          继续顶


          IP属地:北京5楼2011-06-08 20:21
          回复
            LZ辛苦了


            6楼2011-06-08 20:22
            回复
              谢谢 继续顶


              IP属地:北京7楼2011-06-08 20:24
              回复
                所以说 偿命和赔钱 缺一不可
                要是说凶手有良心 额外的多赔偿 我认为那也是安慰自己的心理罢了
                最好的做法 就是不要杀人


                IP属地:北京9楼2011-06-08 20:28
                回复
                  2025-08-23 09:13:33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人内心的兽性并不会因为死刑加重而减少,相反会是因为爱。


                  10楼2011-06-08 20:30
                  回复
                    你错了 人和动物本质上没有区别 兽性永远存在 所以 需要理性的法律来限制所有人都具有的兽性!!!!


                    IP属地:北京11楼2011-06-08 20:32
                    回复
                      对有爱的人 我们给予爱
                      对没有爱的人 给予爱就是浪费
                      浪费是可耻的


                      IP属地:北京12楼2011-06-08 20:35
                      回复
                        继续顶


                        IP属地:北京13楼2011-06-08 20:37
                        回复
                          哲学问题没什么好谈的。如果我要反驳你其实很简单,我没说兽性的消亡,我只说兽性的流逝,限制是没有用的,开源永远比截流好用的多。
                          还有楼主撞人这个行为在法律上并不是肯定的违法行为,因为这个行为本身大多是过失造成,成立条件有二,一违反交通规则二造成严重后果
                          还有刑事案件提起公诉,并不是因为权利人的消失造成公诉的后果,举例故意伤害,抢劫,绑架,而是因为其社会危害性和本身受害人不可诉求人身刑的性质


                          14楼2011-06-08 20:40
                          回复
                            应该是:赔钱,是补偿,偿命,是惩罚.


                            15楼2011-06-08 20:4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