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药家鑫案之后我是很赞成立即执行死刑的,但是看到了他今天在签字的时候心里确感到了怜惜。又回想起一个新闻,应为父亲管教孩子让孩子出现叛逆思想,欲从十二楼跳楼,父亲为了救自己的孩子被自己的孩子砸中,当场死亡,又回想过来,这个孩子用自己的不理智剥夺了一个人的生命,一个家庭幸福没有了。但是国家的法律剥夺了他的生命。又一个家庭失去了幸福。但是换位思考下,药家鑫确实残忍,应该承担一切后果。但是又感觉年龄还是小,家人还在世的情况下是否应该为家人养老送终。等到家人都不在世的情况下在执行死刑呢?我们应该在换位思考下自己的孩子犯这样的错误,我们应该怎么去想。纠结的事情啊!又思考到被害方,一个无冤无仇的人剥夺了自己的家庭幸福,本应该很幸福的家庭就这样葬送在他的手里,确实让人恨之入骨。但是思考到人性的时候,我感觉应该把他发配到大漠监狱,在这期间为自己的这个行为承担严重的后果,等到父母离世时在执行死刑。如果服狱期间表现不好可以提前执行死刑。这样也表现了法律的人性化。
这个事情也告诉了我们应该理智的去解决一切事情,应为法律是没有感情可讲的。
子不教,父之过。让我们应该为教育孩子打响一个警钟。
之下的评论只代表个人想法:
药家父母已经失去了自己唯一的孩子,现在我想肯定十分心痛。我们应该叫他们安静了。不应该在去伤害他们的心里了。希望这个事情早点过去。让人们都忘了这个事情。
这个事情也告诉了我们应该理智的去解决一切事情,应为法律是没有感情可讲的。
子不教,父之过。让我们应该为教育孩子打响一个警钟。
之下的评论只代表个人想法:
药家父母已经失去了自己唯一的孩子,现在我想肯定十分心痛。我们应该叫他们安静了。不应该在去伤害他们的心里了。希望这个事情早点过去。让人们都忘了这个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