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中学生的低水平思维想一下,也知道转移话题、骂狗仔是没用的(事实,是无法用语言洗涮的):若是空穴来风,随便一个当事人出面澄清一下、不就可以了?
在这么严重的指控面前的沉默,有一点脑子的人都能想清楚——为什么???
认真看贴再回贴,前文已经说过:
当初撮合他们的人(在“某年的XX门”之前,我也是主张他们在一起的),某种程度上就是“对阿峰犯了罪”——现在应该忏悔!
聪明一点的人会注意,阿锋正式声明中用的是张柏芝的“大名”,而不是“昵称”——这是峰本人的直接信号!
不过,如果阿锋觉得可以再次原谅张,我们应该也表示理解、尊重他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