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吧 关注:1,052,197贴子:5,337,169

回复:要无家可归了.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这样的事每天都在发生,你不把他们的行为公诸于世,你就只有低头了,抗争,引起媒体关注,才有按你意愿解决的可能。


来自掌上百度16楼2011-06-02 20:26
回复
    地基肯定比你曾经的要大,我房子以前是50多平米二层房,现在是200多


    来自手机贴吧17楼2011-06-02 20:26
    回复
      2026-01-30 04:01:01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回复15楼:
      每个地方情况不一样的


      来自掌上百度18楼2011-06-02 20:28
      回复
        应该是,从楼而路过听到村民的抱怨中我总结出了以下资料。我一向不爱听人抱怨的,我不关心。还是不想添堵。。
        1. 铁路方面没有直接和我们交涉。据说是委托镇政府给我们安排安置和理赔。以上的条件就是他们给开出的,明确告诉我们是按06年的标准。这5年我白活了,我还未满18岁。那我杀人不会死刑吧。
        


        19楼2011-06-02 20:28
        回复
          支持楼主合理合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感到赔偿不合理,被拆迁的团结起来,通过媒体或其他渠道申诉


          IP属地:河南来自手机贴吧21楼2011-06-02 20:30
          回复
            就是同一条。杭宁应该是。


            22楼2011-06-02 20:31
            回复
              当年未满18.也算,可以统一尺度吗?


              23楼2011-06-02 20:33
              回复
                回复19楼:
                杭甬高铁不会走金华吧,难道是杭金衢高铁或者甬金高铁?先别做冲动的事啊,把你手里掌握的关于这事的资料发我邮箱先!相信我,都是普通民众,我愿意帮你,互救是必须的!


                来自掌上百度24楼2011-06-02 20:36
                回复
                  2026-01-30 03:55:01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先谢谢你,我也觉得是时候做些什么了。不过现在我掌握的资料确实有限,而且都不是亲眼所见有关文件。我只看到了 他们来推我们村土地那会 来了很多人,带着黄色帽子,带着红袖套。我害怕了,联想到。。。。


                  25楼2011-06-02 20:38
                  回复
                    回复22楼:
                    杭宁是南京(江宁)到杭州的,不会修到金华吧


                    来自掌上百度26楼2011-06-02 20:38
                    回复
                      回复25楼:
                      下次有了视频或者其他的证据资料了,你第一时间给我邮箱发份副本。


                      来自掌上百度27楼2011-06-02 20:39
                      回复
                        你看,我到现在连名字都没搞清。惭愧了 和14楼外婆家肯定是同一条。


                        28楼2011-06-02 20:41
                        回复
                          楼主还读书吗??看你在三楼留言结合后面你的留言怎么感觉怪怪的


                          来自手机贴吧29楼2011-06-02 20:46
                          回复
                            你最好是尽快把你们当地政府的相关政策文件弄到一份,视频资料这些的,没有也没什么的,有也只是现场拆迁的一些,有详细资料的话,我帮你联系异地(浙江省以外)的媒体来介入。


                            来自掌上百度30楼2011-06-02 20:4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