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关于建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精神,经研究,吉林省2011年继续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以下简称大学生村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
2011年,全省计划选聘大学生村官809名。
二、选聘对象
2009年、2010年、2011年省内外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报名资格条件
应聘大学生村官的毕业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方可报名,缺一不可:
1.政治素质好,是经学校党委推荐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学生干部,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有培养潜质;
2.学习成绩好,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语言和文字表述能力;
3.纪律观念强,为人正派,处事公道,作风踏实,肯于吃苦,严于自律;
4.协调能力强,有一定处理问题的能力,在同学中威信较高;
5.年龄30岁以下(研究生学历可适当放宽),身心健康。
一、选聘数量
2011年,全省计划选聘大学生村官809名。
二、选聘对象
2009年、2010年、2011年省内外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报名资格条件
应聘大学生村官的毕业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方可报名,缺一不可:
1.政治素质好,是经学校党委推荐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学生干部,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有培养潜质;
2.学习成绩好,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语言和文字表述能力;
3.纪律观念强,为人正派,处事公道,作风踏实,肯于吃苦,严于自律;
4.协调能力强,有一定处理问题的能力,在同学中威信较高;
5.年龄30岁以下(研究生学历可适当放宽),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