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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标电动车将通过以旧换新等限期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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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四部委日前联合下文,要求整改当下电动自行车产业,限期淘汰在用“超标”车。在用的“超标”电动车要通过以旧换新、折价回购等方式进行淘汰。
     继2009年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暂缓执行后,四部委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加强电动车管理》的通知。通知指出,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生产、销售问题严重,大量“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突出。为此,在新国标暂未出台前,四部委要求各省按现有法规及GB17761标准制定整改规范。
     现有的规定即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1999年颁布实施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其中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的最高时速不大于20公里,整车重量不大于40公斤,电动机功率不大于240瓦。对于最高时速大于20公里、整车重量大于40公斤的电动车禁止上路。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8条的规定: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
     《通知》还首次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对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管理。要求各地警方认真核查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最高车速等是否符合国标。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得按照非机动车注册登记。与此同时,《通知》还认同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等方式,并提出以此为标准,查处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占用机动车道行驶、超速行驶、逆向行驶、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
     通知明确提出,对目前在用的“超标”电动自行车,本着平稳过渡的原则,通过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等方式,鼓励群众主动置换和报废。要结合本地实际,要求政府设定“超标”电动自行车的过渡期限,限期淘汰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



1楼2011-05-30 16:52回复
    新闻出处:http://news.sina.com.cn/c/2011-05-30/035022552224.shtml
    作为一个电动车用户,看到这条新闻,只感觉太TM震撼了!!!!!!


    2楼2011-05-30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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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9-03 08:5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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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动自行车的最高时速不大于20公里,整车重量不大于40公斤,电动机功率不大于240瓦。那就真的是“电动自行车”了,而不是现在的“电动摩托车”。


      4楼2011-05-31 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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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某些说法,现在的电动车发展约10来年,市场保有量大约为1.2亿辆,且绝大多数都为违规产品。
        那么,那些监管生产和销售的部门在第一辆违规产品下线到目前的10来年,都吃什么去了?
        作为一个普通消费者,我是不是有权利起诉它们的不作为呢?


        5楼2011-06-07 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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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骑自行车表示无压力....支持低碳....


          6楼2011-06-09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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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闹腾了几天,似乎就深圳为大运会让路,真禁了这电动车。
            该卖的继续卖该买的继续买该骑的继续骑
            几大部位高亮之后就此沉寂了?
            如此,下次还会这么“冲动”否?


            7楼2011-06-23 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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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大部位高亮之后就此沉寂了?”
              应为“部委”,否则就猥琐了。哈哈


              8楼2011-06-23 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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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事一个漫长的过程,电动车太多了


                9楼2011-06-25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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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9-03 08:4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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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管缺位的后果就是1.2亿辆超标电动车,压力巨大呀。


                  10楼2011-07-03 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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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动车要上牌了???


                    11楼2011-07-04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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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楼2011-11-19 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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