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魔大陆吧 关注:215,627贴子:8,832,490

连载。一个无外乎游戏的故事,你喜欢,那么就看完吧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关于这个故事,你们,都当做是一个故事就行。
刚刚在发愁呢,不知道发在哪里好,最终,我选择了这个贴吧,因为这里是我除了QQ认识朋友最多的地方。
我写这篇故事,仅仅是想让我的故事中的人物原型以后能够看到。
连载的,你爱插就插,每周数更。
                                             ——笙然


1楼2011-05-29 21:29回复
    第一章[过往]
       就这样,佐选择了留级。
       关于为什么要留级。佐觉得原因很多,其中一个较为重要的,是因为一个人,一个女人,果。果跟佐,不知道该说是有缘还是无缘呢说无缘吧,两人五年级就同桌过,说有缘吧,却又直到初中才真正认知道彼此的名字。那时候,佐还很天真,对以后的路该怎么走想都没想过。跟果同桌了几个月,佐说:“我喜欢你。”“好,我也喜欢你。”
       一场所谓的初恋开始了。
       佐仅仅是觉得好玩,而且对生日,节日什么的夜不在乎,两人从未有过什么浪漫的事情。再后来,两个人对彼此的感觉就淡了,很淡了。一个假期过后,两人甚至都忘了自己是在谈恋爱。佐不会为别人特意的改变自己,特别是那时候的佐,顺其自然,是做的行为准则,知道现在,当然,这是后话,暂且不提。
       一天,邻班的一个女生让佐的朋友博传了句话给佐“我想和你谈。”佐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并没有想着怎么回那个女生,34是做了另一件事。
       “果,邻班的一个妮要和我谈。”“恩,那你就去吧。”“什么啊,你就这反应?”“不然我还怎么反应,到时候记得给我喜糖啊。”
       仅看这些对话,你是不是觉得果在吃醋,在说反话?佐可以保证,果在说这些话时并没有不高兴,反而很自然,不论是不是如此,做黯然了,拖了几个星期,分了。
    


    2楼2011-05-29 21:29
    回复
      2026-02-05 16:17:48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第二章[琐碎]
         佐的八年级,是在网吧中度过的,每天都去通宵。九年级,果在佐楼下的班。这个时候,佐看了三本书,两本是关于心理的,还有一本是小说,这三本书对后来的佐的行为准则都起了决定性作用。
         佐留了级,为了以后,也是为了逃避,为什么逃避?因为另一个女人,叶。叶说:“我喜欢你,你也喜欢我吧”佐说:“我不喜欢你。”“你洗不喜欢我不重要啊,重要的是我喜欢你。”佐没再理她,第三个星期,佐正式留级了。
         记得走的那天,因为留级的哪个班没有凳子了,佐就去自己原来九年级的班,搬了自己的凳子,他看见,叶在看他,他选择了无视。
         这次,真的走了吧?搬着凳子,在去八年级的路上,佐这样想到。
         一切,都很平静,也很开心,上课听讲,佐对数学也算有些天赋,学的很不错。下课,跟隔壁班的表弟一起疯闹,对了,佐的表弟升也在八年级,八(1)班,忘记说了么?
         那时候,佐认识了坐自己前排的霄,霄是个很有才气的女生,虽然两人平时话不多,但佐清楚的明白,霄是个不一样的女生,你可以理解为这是一种预感。
         这个八年级,佐成长了很多,那两本有关心理学的书,佐也全部看完了。
         佐对自己说:“以后不要再看那些书了好吗?我怕有一天佐会变得不像佐。”“嗯,我以后不会再看了,因为那些书已经没有意义了,大同小异。”
         对了,八年级认识的新朋友除了霄,还有若,若是个很可爱的女孩,还会弹钢琴,佐一直想:以后自己找老婆就找这个类型的。
         那天,是最后的考试了,考完之后,佐就要再次回到九年级,而以前九年级的同学,就各奔东西了。佐很开心,因为似乎不用再逃避什么了,但很不巧的是,最后一天,佐在校园溜达,与果擦肩而过,过去之后,佐回了一下头,他愣住了,他一下子明白了好多好多,明白为什么会对霄的感觉特别,为什么会喜欢若那个类型的女生……“铜镜映无邪扎马尾,你若撒野今生我把酒奉陪。”马尾,佐沉默了。
      


      3楼2011-05-29 21:30
      回复
        第三章[回忆]
           九年级,报名的那天早上,佐去的很早,早的以至于晃悠了半天还是没开门,那会佐的脑袋抽了吧,他选择了回家。第二天,理所应当的处理了一大摊子事,包括作业一个字没动,佐趴在外边的花坛上补,五篇作文,佐只记得其中的一篇,是《不能说的秘密》的歌词。
           终于补完了,佐长出了一口气,走上三楼,习惯性的在最后一排找了个位子,整整一节课,佐低着头,蓦地,佐看见了隔着三排的玥,很亲切,因为那是玥还梳着尝尝马尾,佐无力的笑笑,摇着头。
            下课时,佐这才发现玥的后面有张空着的位子,就搬了过去,搬过去后,佐这才认识了那个后来被他诩作流星一般划过自己生命的女子——珂。
           佐看得出来玥在对自己的态度上是怎样的,毕竟那两本书不是白读的,倒是整日与玥泡在一起的珂,佐看不透。
           让佐没有想到的是,“佐,我喜欢你,我们谈吧——珂。”佐不想同意的,但每当珂说话时,佐总是放下手头的一切去听,这不是他故意,这,算是一种习惯,或者本能吧。
           最后,佐同意了,用佐的话说,有两个原因,一是他觉得珂挺不错的,二,也是最重要的,珂是唯一一个没有果那样的马尾却又吸引自己的人。
           此时的佐还不知道呢,他总是不经意的拿别的女生和果比,以至于后来发现这个问题时佐才明白,虽然自己不喜欢果,但她的影子已经根深蒂固了,这让佐很害怕。同样的,这也是后话,暂时搁下。
        


        4楼2011-05-29 21:31
        回复
          今天停电,就写了这么多,如果有兴趣的童鞋可以明天中午3点后来瞄一眼,我应该会再更新一章


          7楼2011-05-29 21:32
          回复
            不用的,暂时没了,你们随意吧,我睡了


            8楼2011-05-29 21:33
            回复
              手好快啊


              9楼2011-05-29 21:33
              回复
                呵呵,OT,你刚才下到一位童鞋了。。。。他站密我,问我写这的意图是什么?我回答,人们都会喜欢一个淡然的感觉,而这个故事,就是想表达这种感觉,平淡,没有华丽丽的文字,没有慷慨激昂的语调,只是给人一种感觉


                10楼2011-05-29 21:38
                回复
                  2026-02-05 16:11:48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这货挺抢手、我目前的结论


                  来自手机贴吧11楼2011-05-29 21:41
                  回复
                    正准备关机呢,F5看到了落落你哦。。。。。呃,介个。。。。。。


                    12楼2011-05-29 21:43
                    回复
                      其实我在写这个故事的时候,我纯粹只是想写一个故事而已,
                      根本没想那么多。
                      可是问得这么认真,我便也认真地想,我究竟想表达什么呢?
                      我想答案是这样的:
                      世上美丽的情诗有很多很多,但是最幸福的一定是这一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我想表达的,就是这么一种幸福。
                      我的意思就跟这个差不多


                      13楼2011-05-29 21:45
                      回复
                        12、唔,老跟我炫耀自己抢手的就**珂,透着一种还不把老子娶回家的烂德行


                        来自手机贴吧14楼2011-05-29 21:46
                        回复
                          回复14L:好吧,你们喷吧,我真的扼要睡觉了,明天上学


                          16楼2011-05-29 21:48
                          回复
                            13、我写过很多影评、诗评,但是写《剑雨》那次最认真,写的是那个用飞针的配角、大家可以看一下张人凤打伤他之后的那段或者我可以发一节影评来。那篇结尾我就写了“死生契阔…”这节,很感动很温暖


                            来自手机贴吧17楼2011-05-29 21:5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