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洗衣机龙头脱落,把我家和楼下几家泡了,我家受损最严重。要他们把受损家电换新或者赔钱统统拒绝,只答应维修受损天花板和墙面,我掰扯了几次也就不想让他们赔了,好好给我刷墙就完了。结果嘿,让我签协议,有个免责条款说协议和维修合同签完后,我就不能再因这次漏水事件进行任何索赔,而且协议必须由房主签(房主是我岳父,三年前去世了,还没办继承过户),这属于不公平协议,我让他们修改,他们不干,今天又出幺蛾子,由我和施工方签维修合同,他们全程不参与,而且合同履行完才能付款……房子过年期间泡的,拖到现在还没修,这期间这家人甚至倒打一耙,反咬我漏水当晚不接物业电话,致使损失扩大,要我承担40%责任(非常搞笑,就是逼我放弃索赔,让我怼回去了),其实物业当晚只给我过世老头的手机打过一个电话,没打通就没再打,我们家属根本没接到物业电话,第二天早上才接到通知,就是物业的责任…。吧里有没有法律专业人士,恳请您帮我看看,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怼他们,还是直接起诉?多谢了。最后再说一句,北京人虽然没心眼,但也不能随便被欺负,楼上是今年被国安双杀的省份的人,我只能说这么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