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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家鑫”的做法,反映了一种少见的社会现状。药不死,国更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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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大家也没少听说死机撞到人以后,看到伤者不死,故意碾压多次致死伤者。至于为什么,大家也都了解,撞死的人一次性赔偿就完事,撞伤了以后可能这辈子都要背负赔偿的债,所以有些人用了极端的手段,多次碾压伤者导致死亡。
   我想药家鑫当时的想法,可能也是这样想的,只是手法不同。人家是用车继续碾压,他是用刀,这种极其恶劣的残忍手段,如果不给予极刑的话,我想将来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那些伤者有很大的几率变为死者。
   为了降低这样的惨事发生的几率,药必须死!



1楼2011-05-27 14:55回复
    法律是为社会所用的,药家鑫离了社会活不了,社会不能让这种人活了,就得死!


    2楼2011-05-27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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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8-08 04:0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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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突然又想到了一个社会现状。
      相信很多朋友也听说过,一个人犯了法。很多人想到的是逃跑,然后亲戚朋友在司法、公安等部门活动,当把这个人犯的罪,全部疏通好了,以最低的惩罚标准惩罚以后,这个罪犯才会出现,说是自首,然后象征性的服刑几年,甚至有的根本就不服刑,直接判缓刑了。
      这样的现象有很多,我身边听说过很多有钱人、有势力的人都是这样做的。所以药家鑫自首的那几天了,药家人首先想到的不是自首,而是让他的儿子躲起来,然后去疏通每个环节,由于社会压力太大,药家鑫的罪孽太深重,所以他们感觉自首才肯能有希望,不自首连希望都没有了,所以这个时候才会出来自首。
      我是处于正常老百姓的心理看待的这件事,这也是很切合某些有权有势人的做法作为。
      


      3楼2011-05-27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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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是为社会所用的,药家鑫离了社会活不了,社会不能让这种人活了,就得死!


        4楼2011-05-27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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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已经快成普遍现象了。


          5楼2011-06-01 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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