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姓宋,近日搭乘成都航空公司的航班,因行程变动办理改签时发现一项极不公平的“霸王条款”,特此向媒体反映。
事实如下:我在已支付一笔不菲的“改签手续费”前提下,操作中被系统告知若改签后的机票价格更高,我必须补足差价;但若改签后的机票价格更低,航空公司却对差价“视而不见”,拒不退还。
这里存在一个明显的逻辑双标:改签费是改签费,票价差是票价差。既然航司以“运营成本”为由收取改签费,那么票价波动的风险就不应再由消费者一方全额承担。
事实如下:我在已支付一笔不菲的“改签手续费”前提下,操作中被系统告知若改签后的机票价格更高,我必须补足差价;但若改签后的机票价格更低,航空公司却对差价“视而不见”,拒不退还。
这里存在一个明显的逻辑双标:改签费是改签费,票价差是票价差。既然航司以“运营成本”为由收取改签费,那么票价波动的风险就不应再由消费者一方全额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