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药家鑫案中父母应该吸取的教训
伍加,2011年5月23日,周一
谁的孩子谁心疼。药家鑫这孩子虽然犯下了滔天大罪,可是他的父母一定是在想尽办法挽救他的生命。从他犯事的当天起,到西安市中级法院二审后的今天,药家鑫的 父母肯定经历了无数不眠之夜和身心煎熬,作为局外人本不应当在此时对他们评头品足;但是,鉴于这个案件的性质和影响,我还是忍不住要唠叨几句:从药家鑫的 父母在这场血案的应急处理、在诉讼-反诉过程中的表现看,他们的做法有许多值得商榷的地方。他们的初衷肯定是想减轻孩子的罪行,可是从客观效果上看,他们 的做法不但没有能够为自己的孩子减刑,反而适得其反,事与愿违,一步一步地把自己的孩子推到了必死无疑的深渊。
很多人都说过了,“子不教,父母过。”有许多人在反思家庭教育中道德教育的重要性,教育方法的改进等等,我在这里不再去说药家鑫的父母以前对他的教育方法如何如何,只讨论出事以后他父母的应对方法是否得当,探讨一下他们那种做法的实际效果以及怎么样才是更好的做法。
这本来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竟然演变成故意杀人的血案;本来是才华横溢的优秀生,突然就变成了冷漠杀人犯;撞伤了无辜者,还要再捅上八刀。人性泯灭如此, 天怒人怨,法律无情,其后果当然是自取其咎。但是,尽管是在这样的恶性案件发生后,作为当事人一方,难道就没有更好的办法将功赎罪、获得轻判吗?
药家鑫案二审在上周五完成,庭审结论是维持一审死刑判决。虽然还要等待通过最高法院的最后审核,不过最后的结局已经毫无悬念。药家鑫自己铸成大错在先,他的父母、律师犯下大错在后;药家鑫的罪行不可饶恕,他现在很可能会感到后悔莫及,但他的忏悔太迟了。没错,这个音乐学院高材生在他挥刀杀人的那一刻就已经确定了他的命运;可是,事发后他的父母、他的辩护律师们又接二连三地做出了极不明智的做法,导致本来也许会有的一线生路被完全堵死。为什么这样说?
我们首先回顾出事的当天:2010 年 10 月 20 日晚上,当 药家鑫撞人杀人后回到家里,一定会和他父母诉说他所犯下的罪行,这时他的父母应该怎么办?他的父母不是立即救人、报案和自首,而是心存侥幸,想着这事也许 不会被揭露出来。第二天,他们竟然跑到儿子的学校里开出一张“三好学生”的证书,试图以此表明儿子一直是个优秀学生。人命关天的事,岂能用一纸证书搪塞? 假如当时药家鑫的父母得知儿子出事后立即呼叫救护车,赶到事发现场,千方百计抢救人命,并在第一时间报案,在警方的配合下,立即赶到受害人家庭,诚心认 罪,诚恳认错,找到受害人的家属,答应一切赔偿要求,承担任何责任,包括抚养受害人幼子的责任,那么结果会是怎样?当然,出于愤怒和激动,受害人家庭可能 会做出些过激行动,这时药家如果能换位思考,即使人家出手痛打你们一顿,那你也要忍受,你也要承认是自己的过错在先。人家死了亲人,幼儿失去母亲,人家当然会愤怒。你再去找找死者家族中德高望重的老者,找村镇上的负责人坦承自己的错误,让他们帮助劝说死者的丈夫,这比一百张“三好学生”证书都管用。人死不能复活,人心都是肉长的,如果药家能够把张妙看成自己的亲人,设身处地为人家着想,真心诚意地忏悔,最大程度地补偿,那么结果也许就会有转机。
第二个错误是那个提出“弹琴杀人”的犯罪心理学专家,她是不是受雇于药家?如果不是,这只能说明这位专家真是“砖家”,她的“弹琴杀人”理论等于是火上浇油,往伤口上撒盐,不但搬起“砖头”猛砸了自己的脚,同时也猛砸了被告,把药家鑫变成众矢之的。如果药家的确曾经委托这位教授以专家身份为孩子开脱,那么她肯定是起到了适得其反的作用。
纵观整个案件的过程,唯一有效的、可能的减刑办法是药家鑫本人的真诚忏悔和他父母的真诚道歉,如果他们的诚心诚意能够感动受害者家属,那么整个案情的发展就有可能出现转机。遗憾的是,药家父母并没有这样做,一开始,他们连受害人的家属都不愿意见面,也没有看到他们立即对受害者家属做出过口头的或是书面的道歉,对社会公众也没有任何后悔的 表示。直到血案发生后的第 128 天,药家父母才当面向死者张妙的父亲道歉。太晚了,正如药家鑫的忏悔太晚了一样,他父母的道歉来得太晚了。
伍加,2011年5月23日,周一
谁的孩子谁心疼。药家鑫这孩子虽然犯下了滔天大罪,可是他的父母一定是在想尽办法挽救他的生命。从他犯事的当天起,到西安市中级法院二审后的今天,药家鑫的 父母肯定经历了无数不眠之夜和身心煎熬,作为局外人本不应当在此时对他们评头品足;但是,鉴于这个案件的性质和影响,我还是忍不住要唠叨几句:从药家鑫的 父母在这场血案的应急处理、在诉讼-反诉过程中的表现看,他们的做法有许多值得商榷的地方。他们的初衷肯定是想减轻孩子的罪行,可是从客观效果上看,他们 的做法不但没有能够为自己的孩子减刑,反而适得其反,事与愿违,一步一步地把自己的孩子推到了必死无疑的深渊。
很多人都说过了,“子不教,父母过。”有许多人在反思家庭教育中道德教育的重要性,教育方法的改进等等,我在这里不再去说药家鑫的父母以前对他的教育方法如何如何,只讨论出事以后他父母的应对方法是否得当,探讨一下他们那种做法的实际效果以及怎么样才是更好的做法。
这本来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竟然演变成故意杀人的血案;本来是才华横溢的优秀生,突然就变成了冷漠杀人犯;撞伤了无辜者,还要再捅上八刀。人性泯灭如此, 天怒人怨,法律无情,其后果当然是自取其咎。但是,尽管是在这样的恶性案件发生后,作为当事人一方,难道就没有更好的办法将功赎罪、获得轻判吗?
药家鑫案二审在上周五完成,庭审结论是维持一审死刑判决。虽然还要等待通过最高法院的最后审核,不过最后的结局已经毫无悬念。药家鑫自己铸成大错在先,他的父母、律师犯下大错在后;药家鑫的罪行不可饶恕,他现在很可能会感到后悔莫及,但他的忏悔太迟了。没错,这个音乐学院高材生在他挥刀杀人的那一刻就已经确定了他的命运;可是,事发后他的父母、他的辩护律师们又接二连三地做出了极不明智的做法,导致本来也许会有的一线生路被完全堵死。为什么这样说?
我们首先回顾出事的当天:2010 年 10 月 20 日晚上,当 药家鑫撞人杀人后回到家里,一定会和他父母诉说他所犯下的罪行,这时他的父母应该怎么办?他的父母不是立即救人、报案和自首,而是心存侥幸,想着这事也许 不会被揭露出来。第二天,他们竟然跑到儿子的学校里开出一张“三好学生”的证书,试图以此表明儿子一直是个优秀学生。人命关天的事,岂能用一纸证书搪塞? 假如当时药家鑫的父母得知儿子出事后立即呼叫救护车,赶到事发现场,千方百计抢救人命,并在第一时间报案,在警方的配合下,立即赶到受害人家庭,诚心认 罪,诚恳认错,找到受害人的家属,答应一切赔偿要求,承担任何责任,包括抚养受害人幼子的责任,那么结果会是怎样?当然,出于愤怒和激动,受害人家庭可能 会做出些过激行动,这时药家如果能换位思考,即使人家出手痛打你们一顿,那你也要忍受,你也要承认是自己的过错在先。人家死了亲人,幼儿失去母亲,人家当然会愤怒。你再去找找死者家族中德高望重的老者,找村镇上的负责人坦承自己的错误,让他们帮助劝说死者的丈夫,这比一百张“三好学生”证书都管用。人死不能复活,人心都是肉长的,如果药家能够把张妙看成自己的亲人,设身处地为人家着想,真心诚意地忏悔,最大程度地补偿,那么结果也许就会有转机。
第二个错误是那个提出“弹琴杀人”的犯罪心理学专家,她是不是受雇于药家?如果不是,这只能说明这位专家真是“砖家”,她的“弹琴杀人”理论等于是火上浇油,往伤口上撒盐,不但搬起“砖头”猛砸了自己的脚,同时也猛砸了被告,把药家鑫变成众矢之的。如果药家的确曾经委托这位教授以专家身份为孩子开脱,那么她肯定是起到了适得其反的作用。
纵观整个案件的过程,唯一有效的、可能的减刑办法是药家鑫本人的真诚忏悔和他父母的真诚道歉,如果他们的诚心诚意能够感动受害者家属,那么整个案情的发展就有可能出现转机。遗憾的是,药家父母并没有这样做,一开始,他们连受害人的家属都不愿意见面,也没有看到他们立即对受害者家属做出过口头的或是书面的道歉,对社会公众也没有任何后悔的 表示。直到血案发生后的第 128 天,药家父母才当面向死者张妙的父亲道歉。太晚了,正如药家鑫的忏悔太晚了一样,他父母的道歉来得太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