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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上证人刘苗(药女友)的证言证实:……晚上10点半左右,药一人开车走,她从东门送药,药开车向北朝西安方向走了。过了大约不到一个小时,药给她打电话说把两个人撞了,让她12点左右给他妈打电话说他出交通事故了。……
看似平淡的几句证言中蕴涵着无穷的想象空间:
第一、事发当晚药是在11点左右刺死张妙的,由于张妙被刺破主动脉及上腔静脉,大量的鲜血应随刀喷溅而出,此时药的身上尤其是上身部分应有大量分散状血滴(不信就将药捅上8刀模拟下),那药是如何处理这身血衣的?回家?不!不行!还有一个桃代李僵的第二撞没完成,换装是最简单有效的办法,但半夜时分谈何容易?对!除非有人为他送衣!那让谁送最稳妥呢?
第二次撞人与杀死张妙两地间的距离只有1.45公里,这么短的路程在半夜里正常行驶只需2-3分钟,可竟然让杀人后又开车急于逃跑的药家鑫花了近半小时!这半小时里他做了些什么呢?作为一个“乖孩子”,他可能唯一能做的就是等待!等待他最可信赖且足以能帮到他的人到来!
第二、药女友接到药电话时是夜里11点半不到,那药为什么自己不打电话回家,而要特意关照女友到12点钟再打电话给药家?为什么不即刻就打呢?许多人对这一违反常理的做法百思不得其解!其实药家鑫心里非常明白:此时他父母并不急于要知道他出交通事故的信息(因为他们知道儿子今晚一定会有也必须要有交通事故发生),重要的是时间相当紧迫,他绝对不想让女友知道此时家中无人,但又必须通过女友证明他父母在家,所以只能等到12点!!!
现在总算明白了!为什么药家父母就是在关乎儿子生死的宣判日,都誓不向公众露真容了。因为在药案发当晚他们极有可能出现在不该出现的时间、地点而害怕被人指认,比如:出租车司机、二次车祸受害人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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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细思考一下,药的第二起交通事故是否也是故意的?按他自己的说法,是太紧张,甚至第二起事故也是因为手指打颤而引起的,那么一个在发生这么大事之后,心里紧张的人开车,怎么可能把原本几分钟的路开了近半个小时?而且,第二起交通事故中的受害女子当场失去意识,直到第二天才抢救过来,这样严重的伤情,比张妙要重的多,那么他的车速该有多快?所以两起事故之间的这段时间发生了什么?或者说他做了什么?值得思考。
第二,为什么几乎都没有看到关于第二起事故的报道?也没有什么证人,证言之类的,好像第二起事故根本不存在似的,是不是因为第二起事故中有什么重要的线索,会导致药必死无疑呢?如果有,那么可能性最大的就是第二起事故根本就是故意肇事,可以按照故意杀人未遂来判,这样的话那药犯得就是两起故意杀人,那是必死的。若再结合前面天涯上的观点,那么很有可能第二起事故就是药家商议好的,如果这样的话,那就不是药家鑫一个人的问题了,问题就更严重,牵扯面就更大了。
张显:原定于3月3日开庭,而推迟到了3月23日,原因是对药家鑫的二次交通事故做进一步的调查。我发现,3月23日开庭时,把二次交通肇事逃逸案说成是轻微的交通事故,感到有问题,所以我才展开了实际调查。4月26日前,抓获药家鑫的人和两个受伤人,除了个别记者外,均未接受过任何公安和监察机关的调查。
法庭上证人刘苗(药女友)的证言证实:……晚上10点半左右,药一人开车走,她从东门送药,药开车向北朝西安方向走了。过了大约不到一个小时,药给她打电话说把两个人撞了,让她12点左右给他妈打电话说他出交通事故了。……
看似平淡的几句证言中蕴涵着无穷的想象空间:
第一、事发当晚药是在11点左右刺死张妙的,由于张妙被刺破主动脉及上腔静脉,大量的鲜血应随刀喷溅而出,此时药的身上尤其是上身部分应有大量分散状血滴(不信就将药捅上8刀模拟下),那药是如何处理这身血衣的?回家?不!不行!还有一个桃代李僵的第二撞没完成,换装是最简单有效的办法,但半夜时分谈何容易?对!除非有人为他送衣!那让谁送最稳妥呢?
第二次撞人与杀死张妙两地间的距离只有1.45公里,这么短的路程在半夜里正常行驶只需2-3分钟,可竟然让杀人后又开车急于逃跑的药家鑫花了近半小时!这半小时里他做了些什么呢?作为一个“乖孩子”,他可能唯一能做的就是等待!等待他最可信赖且足以能帮到他的人到来!
第二、药女友接到药电话时是夜里11点半不到,那药为什么自己不打电话回家,而要特意关照女友到12点钟再打电话给药家?为什么不即刻就打呢?许多人对这一违反常理的做法百思不得其解!其实药家鑫心里非常明白:此时他父母并不急于要知道他出交通事故的信息(因为他们知道儿子今晚一定会有也必须要有交通事故发生),重要的是时间相当紧迫,他绝对不想让女友知道此时家中无人,但又必须通过女友证明他父母在家,所以只能等到12点!!!
现在总算明白了!为什么药家父母就是在关乎儿子生死的宣判日,都誓不向公众露真容了。因为在药案发当晚他们极有可能出现在不该出现的时间、地点而害怕被人指认,比如:出租车司机、二次车祸受害人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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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细思考一下,药的第二起交通事故是否也是故意的?按他自己的说法,是太紧张,甚至第二起事故也是因为手指打颤而引起的,那么一个在发生这么大事之后,心里紧张的人开车,怎么可能把原本几分钟的路开了近半个小时?而且,第二起交通事故中的受害女子当场失去意识,直到第二天才抢救过来,这样严重的伤情,比张妙要重的多,那么他的车速该有多快?所以两起事故之间的这段时间发生了什么?或者说他做了什么?值得思考。
第二,为什么几乎都没有看到关于第二起事故的报道?也没有什么证人,证言之类的,好像第二起事故根本不存在似的,是不是因为第二起事故中有什么重要的线索,会导致药必死无疑呢?如果有,那么可能性最大的就是第二起事故根本就是故意肇事,可以按照故意杀人未遂来判,这样的话那药犯得就是两起故意杀人,那是必死的。若再结合前面天涯上的观点,那么很有可能第二起事故就是药家商议好的,如果这样的话,那就不是药家鑫一个人的问题了,问题就更严重,牵扯面就更大了。
张显:原定于3月3日开庭,而推迟到了3月23日,原因是对药家鑫的二次交通事故做进一步的调查。我发现,3月23日开庭时,把二次交通肇事逃逸案说成是轻微的交通事故,感到有问题,所以我才展开了实际调查。4月26日前,抓获药家鑫的人和两个受伤人,除了个别记者外,均未接受过任何公安和监察机关的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