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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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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上证人刘苗(药女友)的证言证实:……晚上10点半左右,药一人开车走,她从东门送药,药开车向北朝西安方向走了。过了大约不到一个小时,药给她打电话说把两个人撞了,让她12点左右给他妈打电话说他出交通事故了。……
     看似平淡的几句证言中蕴涵着无穷的想象空间:
     第一、事发当晚药是在11点左右刺死张妙的,由于张妙被刺破主动脉及上腔静脉,大量的鲜血应随刀喷溅而出,此时药的身上尤其是上身部分应有大量分散状血滴(不信就将药捅上8刀模拟下),那药是如何处理这身血衣的?回家?不!不行!还有一个桃代李僵的第二撞没完成,换装是最简单有效的办法,但半夜时分谈何容易?对!除非有人为他送衣!那让谁送最稳妥呢?
        第二次撞人与杀死张妙两地间的距离只有1.45公里,这么短的路程在半夜里正常行驶只需2-3分钟,可竟然让杀人后又开车急于逃跑的药家鑫花了近半小时!这半小时里他做了些什么呢?作为一个“乖孩子”,他可能唯一能做的就是等待!等待他最可信赖且足以能帮到他的人到来!
         第二、药女友接到药电话时是夜里11点半不到,那药为什么自己不打电话回家,而要特意关照女友到12点钟再打电话给药家?为什么不即刻就打呢?许多人对这一违反常理的做法百思不得其解!其实药家鑫心里非常明白:此时他父母并不急于要知道他出交通事故的信息(因为他们知道儿子今晚一定会有也必须要有交通事故发生),重要的是时间相当紧迫,他绝对不想让女友知道此时家中无人,但又必须通过女友证明他父母在家,所以只能等到12点!!!
      现在总算明白了!为什么药家父母就是在关乎儿子生死的宣判日,都誓不向公众露真容了。因为在药案发当晚他们极有可能出现在不该出现的时间、地点而害怕被人指认,比如:出租车司机、二次车祸受害人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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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仔细思考一下,药的第二起交通事故是否也是故意的?按他自己的说法,是太紧张,甚至第二起事故也是因为手指打颤而引起的,那么一个在发生这么大事之后,心里紧张的人开车,怎么可能把原本几分钟的路开了近半个小时?而且,第二起交通事故中的受害女子当场失去意识,直到第二天才抢救过来,这样严重的伤情,比张妙要重的多,那么他的车速该有多快?所以两起事故之间的这段时间发生了什么?或者说他做了什么?值得思考。
第二,为什么几乎都没有看到关于第二起事故的报道?也没有什么证人,证言之类的,好像第二起事故根本不存在似的,是不是因为第二起事故中有什么重要的线索,会导致药必死无疑呢?如果有,那么可能性最大的就是第二起事故根本就是故意肇事,可以按照故意杀人未遂来判,这样的话那药犯得就是两起故意杀人,那是必死的。若再结合前面天涯上的观点,那么很有可能第二起事故就是药家商议好的,如果这样的话,那就不是药家鑫一个人的问题了,问题就更严重,牵扯面就更大了。
     张显:原定于3月3日开庭,而推迟到了3月23日,原因是对药家鑫的二次交通事故做进一步的调查。我发现,3月23日开庭时,把二次交通肇事逃逸案说成是轻微的交通事故,感到有问题,所以我才展开了实际调查。4月26日前,抓获药家鑫的人和两个受伤人,除了个别记者外,均未接受过任何公安和监察机关的调查。


34楼2011-05-25 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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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些错误可以用教育来纠正。
    有些错误可以用监禁来惩罚。
    但是,有些罪恶,只能用死刑来宣布公理的存在
                


    37楼2011-05-26 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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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1-23 05: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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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个爷们儿的话,药渣就自杀算求了./


      38楼2011-05-26 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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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断章取义,这是马加爵写给药家鑫的信
                     家鑫学弟,你应当知道,你挥舞的小刀子,不仅仅夺走了一个母亲,一个女儿,一个妻子的性命,更重要的是你也毁灭了自己的美好,毁灭了你的家庭,毁灭了你的父母,从此后,你也是他们心中永远无法平复的创伤和痛。
                      其实从一审之后我就知道你注定和我一样的下场,因为我们这种缺乏对他人生命基本尊重的人,是不配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任何的强词夺理,任何的开脱和解释都无法掩盖残酷的事实真相,我们要对这一切负责。
                      我不知道是天堂还是地狱,但是我知道那个曾经也让我眷恋的世界,最不能缺的就是法理和公平及正义。我对自己的恶负责,我没有任何怨言的接受了对我的判罚,也希望此刻的你能发自内心的为自己忏悔,为被你伤害的人道歉,尽管它已经太迟了,但是,起码对那个世界,对和我们一样的年轻人依然有着不可替代的警示作用。
                      结束了,一切都结束了。随着二审判决的宣告,我知道你我不久将相会,我是多么希望这样的悲剧不再发生,希望更多的我们心智能够成熟,能够用勇气的面对一起,有担当的负起属于与自己的责任,也许到了那样的时候,你我的悲剧都不会发生。
                     无论怎样温暖的阳光都将不属于你我,回望我们走上的这条不归路,我们真的要承认咎由自取。
                     来吧学弟,让我们认罪伏法,这就是此刻我们所能留给这个社会唯一正面的东西,任何人都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埋单。不要狡辩,放弃无谓的,依旧不能提升你任何形象的诉求,坦然的面对这一切,因为我们选择了恶,就必定要为这一切付出。
                     这就是代价,尽管这代价是生命,尽管这代价过于沉重,但是,我们别无他法。
                     我等着你!


        40楼2011-05-26 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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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楼2011-05-26 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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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楼2011-05-26 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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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顶起


              45楼2011-05-26 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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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6楼2011-05-26 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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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1-23 04:5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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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7楼2011-05-26 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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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得小时候,老师对汉莫拉比法典的解释。
                    是一部维护奴隶主利益的法典。哈哈。


                    48楼2011-05-26 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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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之所以神圣,是个严肃性的问题,犯了十恶不赦的重罪,三天后“自首”不能作为减刑逃避死刑的法宝,
                      难道以后让人人效仿药八刀的做法,撞人后杀人灭口?反正自首可以是免死金牌@@@@@@@@
                      法律之所以神圣,是个严肃性的问题,犯了十恶不赦的重罪,三天后“自首”不能作为减刑逃避死刑的法宝,
                      难道以后让人人效仿药八刀的做法,撞人后杀人灭口?反正自首可以是免死金牌@@@@@@@@
                      


                      49楼2011-05-26 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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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急救中心院前病情告知书及尸体检验鉴定报告和尸检照片证实:2010年10月20日23时35分,急救中心人员到达现场对张妙进行检查,张已死亡。尸体检验:
                        (1)衣着检查:死者外套、外套衬里、黑色长袖T恤、牛仔裤、红色线裤、内裤、胸罩等处有纤维破口、钝性撕裂。
                        (2)尸表检验:右枕部有一纵行长3.5挫裂创口;额面部、右眼至右颧弓部、鼻梁部均有表皮擦伤;口唇右侧有一纵行长6.5cm的皮肤裂伤,经上、下唇皮肤延伸至右侧下颌部,创缘整齐,创角锐,创腔间无组织间桥,深达皮下;右锁骨中线下2cm处有一横行长2.2cm皮肤裂创,创缘整齐,创角左锐右钝,创腔间无组织间桥,深达胸腔;左上腹有一斜行长5.3cm皮肤裂创,创角上锐下钝,创缘整齐,左侧创缘中部有一横行长0.3cm裂创,深达腹腔;右肩背部有一2.5*2cm表皮擦伤,可触及肩锁关节脱位;胸背部在25*20cm范围内可见3处皮肤创口,各创口创缘整齐,创角一钝一锐,创腔间无组织间桥,其中第3胸椎右侧7cm处有一斜行长3cm皮肤裂创,深达肩胛骨,第4胸椎左侧2cm处有一横行长2.3cm皮肤裂创,深达肌层,第7胸椎右侧1cm处有一横行长2.5cm皮肤裂创,深达右胸腔;右腋后线下8cm处有一斜行长3cm皮肤创裂,特征同前;左手掌小鱼际处有一斜行长4.1cm切划伤,深达皮下。根据尸检所见,死者衣服多处钝性纤维撕裂,额面部、腰背部、臀部可见大面积条片状擦挫伤,右肩锁关节脱位,左股骨闭合性骨折,结合现场勘查,符合交通事故损伤特征,以上损伤均不足以致命。死者右胸前、左上腹、右腋下及胸背部可见6处皮肤创口,各创创缘整齐,创角一钝一锐,创腔间无组织间桥,创口长度在2.3—3.0cm之间,可推断系一单刃锐器戳刺形成,刃宽在2.5cm左右,其中右胸前锁骨下刺创沿左斜前方刺入,致右肺上叶内缘裂创,纵膈、心包膜裂创,主动脉及上腔静脉破裂,引起大量血液迅速流失,致失血性休克而死亡。其余刺创加速了血液流失,对死亡有一定促进作用。死者唇部及左掌部损伤为该锐器切划形成。检验意见:张妙系胸部锐器刺创致主动脉、上腔静脉破裂大出血而死亡。
                        路刚律师及所有为药家鑫辩护的人们,药家鑫还有免死的理由吗?
                        


                        50楼2011-05-27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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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楼2011-05-27 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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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八刀是不是官二代或者军二代,富二代,都没关系,必须死/


                            52楼2011-05-27 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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