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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事,合理吗?坐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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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情是这样的;我的房子买的是塘铺竹贸城商品房,是2009年7月11日买的,合同上写的交房日期是2010年7月30日前,可现在是2011年5月23日了,我准备去办理银行贷款,可突然接到他们房贷部的一个电话:说之前付首付的时候是百分之三十。现在要补交百分之十,我一顿老火:我就问他们,这个规定是什么时候出来的?他们回答是今年,我又问了,我买房子是什么时候,你们合同上写的交房日期有事什么时候,我又撂了一句话,我说下午我会直接到你们公司去的,然后直接挂了电话.我想问问大家,我这样的情况是不是真的要补交那百分之十??


1楼2011-05-23 09:04回复
    怎么没人知道吗??


    2楼2011-05-23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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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8-14 18:3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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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你们不敢说还是都不知道????


      3楼2011-05-23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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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直接告他啊   不按期交房他们要赔钱的!!!


        4楼2011-05-23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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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有几个办法:1、不知你合同有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如果有约定你可以要求按约定处理(比如:定金、违约金等);2、即使没有约定,但由于对方逾期履行,且遇房贷政策变化,此结果是因对方违约造成,你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3、因对方违约致使无法办理贷款,合同无法履行,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你的损失,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你的实际损失,你还可以请求提高。


          5楼2011-05-23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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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男朋友房子也是那里的,也被通知要交拉,他准备月底去交,无奈呢!


            6楼2011-05-23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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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违约金这项!但是是千分之一,这样算算真是少的可怜,如果我就这样退了,我的损失很大啊


              7楼2011-05-23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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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这样去交了???这样不是等于自己错了???


                8楼2011-05-23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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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8-14 18:2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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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己顶一下


                  9楼2011-05-23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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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说的千分之一应当是日千分之一吧,且基数不清楚,如果实际损失超过约定的,你可以要求提高,不过如此可能涉及法律诉讼,你作为非专业人士会很麻烦,建议:把与你情况类似的客户联合起来集体诉讼,聘请一名专业律师代理,费用分摊,那开发商就可能会很被动,你们相对主动了。不过损失的实际数目是需要你们举证的,必须要有证据证明你们的实际损失。


                    10楼2011-05-23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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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什么办法呢?小老百姓就是这样子的,无奈啊,交的不情不愿的,明明是他们的错,可倒霉的总是我们,交吧交吧,难道退房不要了么?那损失会更大的!


                      11楼2011-05-24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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