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禁区中没有至尊能和神明花叶凡打一天一夜,能被爆发后的叶凡三拳两脚干死的血气充足没有续航问题的大鹏皇,以及被一脚踢飞的仙姥,这种描述就证明了这些禁区至尊相比于叶凡就是垃圾,作者连一点皇道至尊的尊严都不想再给他们了。
2. 当世大帝不败的设定来源是天心相合,即一人成道后的排他性,而混沌体在有帝时代可以成帝,说明“当世大帝不会败”的这种排他性设定不仅对叶凡的主角光环没意义,对混沌体也无意义(残缺混沌体也是混沌体,所以说只有叶凡能打败当世大帝,其他人就做不到这纯属扯淡逻辑)。
3. 摇光确实走的狠人的路,吞天魔功吸收万种体质化出混沌,从帝关被击碎到化混沌新生,是吞天魔功到不灭天功在修行上的演变,是非常明确的狠人路,他无法超脱证明他的潜力不如狠人,这不是黑点,而是必须要这样写,不然狠人才情第一的设定就保不住。(乱古,姜逸飞只是狠人法的边缘接触者,和摇光这种系统学习的截然不同。)
4. 同样的体质,强的也是个人,同为混沌体的摇光和王波处在同一境界摇光就比王波差?对同一个人来讲完全体当然比残缺强,但对不同的人来讲,无法论证处于同一境界下的两个人,残缺一定不如完全的结论。
5. 叶凡打败金乌是有史以来的独一份,书写万古神迹,这个时候依然敢去挑战叶凡的摇光一定是比金乌强的,不存在无法确定强弱的问题,因为这是写作的正常逻辑,作者这样安排说明在他心里就是摇光强于金乌。
6. 神明花叶凡是理论上可能被同代击败的最后窗口期,也是摇光来做最后一战的对手。后期道一,尹天德挑战叶凡属于在众人眼中毫无悬念的事了,这两个人去挑战叶凡就好像浑拓也敢去挑战斗战圣皇一样,一个是一只手镇压一个是在短时间内解决。
7. 作者不直接描述叶凡轻易碾压道一和尹天德,只是为了给这两个叶凡老对手留颜面,毕竟每一个角色都有受众。叶凡认真对待道一的挑战类似清北学霸去做高考数学基础题,没有难度但也要认真,这也是给这位对手的尊重。
8. 摇光苟更多的是性格问题,不是道心问题,去挑战已经击败当世大帝的叶凡这就是最大的气魄。(等你打败所有对手,打败当世大帝书写万古未有的奇迹之后我再去挑战你,因为只有打败当世大帝的你才配做我的对手。)
9. 认为叶凡打摇光放了水的人是自己脑子里进了水,已经蠢到不知所措胡言乱语了。
10. 不要纠结于原文的某个字眼,要看前后文,前后章节来做印证,原文多处都是互相矛盾的,你只能根据前后文的发展情节,描述作参考,然后用正常逻辑作判断得出结论,而不能死扣原文的某个字眼用你的原文来压别人的原文,这就好像你做语文阅读理解,把原文抄上去就是正确答案?显然不是。
2. 当世大帝不败的设定来源是天心相合,即一人成道后的排他性,而混沌体在有帝时代可以成帝,说明“当世大帝不会败”的这种排他性设定不仅对叶凡的主角光环没意义,对混沌体也无意义(残缺混沌体也是混沌体,所以说只有叶凡能打败当世大帝,其他人就做不到这纯属扯淡逻辑)。
3. 摇光确实走的狠人的路,吞天魔功吸收万种体质化出混沌,从帝关被击碎到化混沌新生,是吞天魔功到不灭天功在修行上的演变,是非常明确的狠人路,他无法超脱证明他的潜力不如狠人,这不是黑点,而是必须要这样写,不然狠人才情第一的设定就保不住。(乱古,姜逸飞只是狠人法的边缘接触者,和摇光这种系统学习的截然不同。)
4. 同样的体质,强的也是个人,同为混沌体的摇光和王波处在同一境界摇光就比王波差?对同一个人来讲完全体当然比残缺强,但对不同的人来讲,无法论证处于同一境界下的两个人,残缺一定不如完全的结论。
5. 叶凡打败金乌是有史以来的独一份,书写万古神迹,这个时候依然敢去挑战叶凡的摇光一定是比金乌强的,不存在无法确定强弱的问题,因为这是写作的正常逻辑,作者这样安排说明在他心里就是摇光强于金乌。
6. 神明花叶凡是理论上可能被同代击败的最后窗口期,也是摇光来做最后一战的对手。后期道一,尹天德挑战叶凡属于在众人眼中毫无悬念的事了,这两个人去挑战叶凡就好像浑拓也敢去挑战斗战圣皇一样,一个是一只手镇压一个是在短时间内解决。
7. 作者不直接描述叶凡轻易碾压道一和尹天德,只是为了给这两个叶凡老对手留颜面,毕竟每一个角色都有受众。叶凡认真对待道一的挑战类似清北学霸去做高考数学基础题,没有难度但也要认真,这也是给这位对手的尊重。
8. 摇光苟更多的是性格问题,不是道心问题,去挑战已经击败当世大帝的叶凡这就是最大的气魄。(等你打败所有对手,打败当世大帝书写万古未有的奇迹之后我再去挑战你,因为只有打败当世大帝的你才配做我的对手。)
9. 认为叶凡打摇光放了水的人是自己脑子里进了水,已经蠢到不知所措胡言乱语了。
10. 不要纠结于原文的某个字眼,要看前后文,前后章节来做印证,原文多处都是互相矛盾的,你只能根据前后文的发展情节,描述作参考,然后用正常逻辑作判断得出结论,而不能死扣原文的某个字眼用你的原文来压别人的原文,这就好像你做语文阅读理解,把原文抄上去就是正确答案?显然不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