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如果好奇 我可以告诉你。
并不是所有人都认为 药家鑫的案子非得被判死刑不可。有些人即使杀人认为判个20年 无期就足够了。法律正义也得到了伸张。。这是所谓“保药的” 观点的前提。
下面谈从不同的角度谈:
从心理学术界:美国康涅狄格大学教育心理学名誉退休教授史蒂芬·格林斯潘博士称,人在面对突然发生的事情时,个人能力发生短路,常常会做出愚蠢的行为。就是说药的行为是可逆的。任何人在特定情境下都有可能犯下错误。甚至是很严重的错误。这只和当事人的经验有关和他的善恶无关。
自我中心论者:世界即我。我即世界。他们以自己为中心。厌恶任何强制力量。以他们的思路你试想一下:你所感知的世界是因为你而存在的。你自己既是这个世界的绝对存在。谁又有权利判你有罪 更无法容忍能剥夺你生命的事情存在。即使它是法律。他们假设自己是杀人者。是无法容忍死刑的。
宗教界人权论者:他们反对死刑 不管你干过什么。生命是至高无上的存在。尤其是对活着的生命。
以善良的角度:“非要一报还一报么?”“他只是个吓傻了做了蠢事的孩子”“他的父母怪可怜的”“死刑太残忍了吧”这正是他们的观点。他们站在药及其他们父母的观点上。
还有些人相信一个年轻人未来是有无数种可能的。是有改过自新 成为社会有用之人的可能性的 应该给他这样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