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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整治网络谣言!郴州公安公布4起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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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
郴州公安持续发力
聚焦网络直播乱象、网络谣言等
突出问题
坚持打防并举、综合施策
全力维护清朗网络空间
现公布4起典型案例


IP属地:湖南1楼2026-06-30 09:00回复
    案例一 造谣高考生失踪引发家长焦虑郴州网警快速查处
    6月17日,市公安局网技支队在巡查中发现,有网民在互联网平台发布涉及本地高考考生的不实信息,引发群众关注,扰乱社会秩序。接市局调度后,北湖分局立即启动快查快处机制,依法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并于当日将违法行为人控制。
    经查,违法行为人吴某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凭空编造“郴州三中一名高三学生在高考前两日失踪,且被‘控制’”等虚假信息,并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传播,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目前,北湖公安已依法对吴某丽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IP属地:湖南2楼2026-06-30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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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7-04 06:3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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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二 男子编造车祸谣言 被苏仙公安依法处罚
      日前,苏仙分局网安大队民警在日常网络巡查中发现,有网民在社交平台发布“某地发生十辆汽车追尾”的不实信息,该虚假谣言经网络扩散后,引发部分群众不必要的恐慌情绪,对正常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网安大队、良田派出所立即开展核查工作,通过固定证据、信息溯源等环节,证实该信息为凭空捏造的谣言。
      民警很快锁定信息发布者曾某某,于6月17日成功将其抓获归案。面对完整确凿的证据链,曾某某对其编造并散布网络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违法行为人曾某某已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IP属地:湖南3楼2026-06-30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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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三 郴州一MCN机构因摆拍炒作被约谈处罚
        近日,北湖分局接到市公安局通报,某文化传媒公司团播人员因发布虚假谣言短视频被资兴市公安局依法行政处罚。
        经查,该团播人员所在公司注册经营地址位于郴州市北湖区。郴州市公安局网技支队迅速调度北湖分局网安大队开展落地核查,依法锁定公司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主体。
        6月18日,针对近期部分网红为博取眼球、赚取流量,发布摆拍剧情、虚构事实、低俗炒作、不实言论等违规视频,严重滋扰网络生态、扰乱公共秩序等问题,北湖网安大队联合北湖区网信办,对涉事网红(MCN)公司负责人曹某某进行严肃约谈警示。约谈中,相关部门明确要求该机构务必健全内容审核机制,全面开展全员合规培训,完善内部管控流程,建立常态化自查自纠机制,切实将内容安全管理贯穿于创作、发布、直播全过程。曹某某现场作出承诺,表示将严格遵守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从严管理公司及旗下人员,坚决杜绝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IP属地:湖南4楼2026-06-30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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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四 谨防“指标生”虚假信息 永兴公安查处一起涉考网络谣言案
          6月24日,永兴县公安局网安大队联合县网信办在网上巡查时,发现一网民为吸引眼球、博取关注,恶意编造、传播中考“指标生”减少的不实信息。经查,李某某在无任何事实依据的情况下,通过豆包生成郴州市中考志愿填报指南、方案等AI图片,并在抖音平台编造、扩散有关“2026年永兴一中中考‘指标生’名额减少15%、家长必看”等不实信息。指标生填报志愿之际,其在网络上发布中考“指标生”名额大幅减少的不实信息,误导公众,造成广泛关注,引发考生及家长的焦虑、恐慌。
          面对确凿证据,李某某对其编造、传播网络谣言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便江派出所依法对李某某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IP属地:湖南5楼2026-06-30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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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在此,我们郑重提醒广大居民——
            不造谣:守住法律底线,不编造、不发布虚假信息。
            不信谣:提高辨别能力,不被情绪裹挟,不做谣言的“放大器”。
            不传谣:发现可疑信息及时举报,不做谣言的“搬运工”。
            让我们警民携手,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IP属地:湖南6楼2026-06-30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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