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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蔡骏午夜小说馆》系列-----本人非常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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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第二天。  早晨开始下起了小雨,到了黄昏雨越下越大,整个城市都被雨水包裹了起来。昨天晚上的发现,让池翠整整一天上班都没有精神。当她下班以后回到家里时,却发现小弥不见了。   而肖泉则静静地在卧室里看书,池翠大声地问他:“小弥去哪儿了?”  “我不知道。”他茫然地看着池翠,眼睛里似乎什么都没有,窗外的雨点打在玻璃上,房间里充满了一种奇异的声音。  “你难道是个死人吗?”她冲动地说出了这句话,但话一出口,她就意识到自己说错了。  “我本来就是个死人。”  肖泉慢条斯理地回答,然后他继续低下头看著书。  “他是你儿子。”  他重新抬起头来说:“中午我给他做了午饭,我们一起吃完了午饭以后,他就回房间睡觉去了,而我就一直在这里看书。”  “你不知道小弥出去了?”池翠真的着急了,她来到窗前看着外面的大雨,心里刀割一样难受。  “别担心,我想儿子会回来的。”肖泉走到她身后,在她耳边轻柔地说。   “真的吗?”  “你难道不相信我的预感吗?他不会有事的。”  他的语气是如此坚定,让池翠不得不相信他。她看着肖泉的眼睛,不知道该不该相信他,她只能淡淡地说:“我们先吃晚饭吧。”  心里惦记着儿子,池翠实在是吃不下。肖泉吃完晚饭以后,并没有像往常那样在卧室里看书,而是直接上床睡觉了,很快他就进入了梦乡。  池翠在客厅里来回地踱着步,足足一个小时过去了,外面依旧大雨如注。她再也等不下去了,正准备拿起电话报警,忽然门铃响了。  她立刻放下电话,打开了房门,发现小弥就站在门外。  儿子披着一身雨衣,浑身上下湿漉漉的,那双重瞳里闪耀着奇特的目光。池翠一把将儿子拉进了门里,然后手忙脚乱地帮小弥把雨衣脱下来,她蹲下来轻声地说:“你去哪儿了?”  “我们过去的家。”  池翠真的生气了:“你去那儿干嘛?你知道妈妈有多着急吗?”  她的眼前又浮现起了那栋灰色的楼房的样子,而且是雨中的楼房。从这里到那边要一个多小时,真不知道这六岁的男孩是怎样去的,或许是坐公共汽车吧,小弥的身高还不到一米二,他可以免费坐公车。  小弥却向她摊开了手说:“钥匙。”  “什么钥匙?”  “老房子楼下的信箱里,有你的一封信。”男孩的嘴唇缓缓地嚅动着。  “给我的信?”   池翠记得自己搬家的时候,还没来得及开过信箱,也没注意过是否有自己的信。儿子轻轻地拉着她的衣角说:“妈妈,你不要你的信了吗?”  “你真的看到信箱里有信?”她还有些怀疑,会不会是那种信箱垃圾,无聊的广告?  “不是广告,就是给你的信。”小弥立刻就看出了妈妈的心思。  池翠看着儿子的眼睛,他的眼睛不会说谎,池翠相信他。  她点了点头说:“好了,妈妈相信你。不过,你先得吃好晚饭。”  其实,晚饭早就准备好了,她又重新给儿子热了热,先让小弥吃了起来。在儿子吃饭的时候,池翠打开了她的抽屉,寻找老房子的信箱钥匙。  那个信箱一直都是锁着的,平时她很少开信箱的,费了很长时间,她才找到了这把信箱钥匙,搬家的时候她差点就把它扔掉了。  手里拿着这把小小的信箱钥匙,心里忽然一抖。这时候小弥已经吃好晚饭了,他走到妈妈的身边,轻声地说:“妈妈,我们去开信箱吧?”  “现在?”池翠慌张地看了看表,已经是晚上八点半了。  小弥的重瞳紧盯着她,神秘兮兮地说:“再晚就来不及了。”  “可是——”  池翠的手心里紧紧地攥着信箱钥匙,想了好一会儿,忽然说:“等一等。”  她轻手轻脚地走进卧室,把耳朵伏到了肖泉的脸上,他的鼻息平稳而均匀,甚至还有一些轻微的鼾声,显然他正处于熟睡之中。  池翠又小心翼翼地走了出来,她拿起一把大伞,压低了声音对小弥说:“妈妈出去一下,你一个人好好睡觉。”  “不,我一个人害怕。”  “还有你爸爸在呢。”  “他不是人。”  小弥冷冷地回答。  她摇了摇头说:“就算他是个鬼魂,也依然是你的爸爸。”  “不,我要和妈妈一起去。”他的重瞳里闪耀着一种特别的东西。  池翠看着儿子的眼睛,犹豫再三之后,终于还是答应他了。她无奈地摇了摇头,一只手牵着儿子,一只手拿着雨伞,口袋里揣着老房子的信箱钥匙走出了房门。  雨夜茫茫。 


357楼2011-06-10 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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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眼蝇蛆很快就侵入了他们的大脑,孩子们的脑细胞被吞噬,迅速地惨死在地下。但是,有一个男孩出现了异常情况,当眼蝇蛆细菌入侵他大脑以后,并没有吞噬脑细胞,而是在大脑半球的顶叶部位停留了下来,并且长期寄生在这个位置。其他所有的孩子都死去了,只有这个男孩奇迹般地幸存了下来,并在眼睛里留下了重瞳的印记,日本人故而将他称之为“瞳人”。不久以后,日本就宣告了投降,这个男孩趁着日本人内部的混乱逃了出来,成为了夜半笛声中的唯一生还者。但当他回到家后才发现,他的父母因为一起轮船沉没事故而遇难了,而他已经没有其他亲戚了。   可怜的男孩成为了流浪儿,他只能回到了地下,生活在一间地底的小屋子里,依靠捡食人们丢弃的食物为生。五十年代所流传的“鬼孩子”故事,其实指的就是这个男孩,因为他总是在黑夜里出没,而且行为诡异,所以被别人误以为“鬼孩子”。当这男孩长到二十岁的时候,终于离开了地底小屋,他隐姓埋名地生活在茫茫人海中,甚至后来还结婚生子。   现在你应该猜出来了,我就是“瞳人”的儿子。当我一出生的时候,我的眼睛里就有了重瞳。小时候当我看着别人的眼睛,就能感觉出他人内心所想的事情,也许这就是所谓的读心术。我从小就能令人大吃一惊,但我并不感到快乐,因为,我脑子里的东西常常给我带来痛苦。我十二岁那年,父亲脑中的眼蝇蛆开始发作了,他每夜都痛苦万分,没有人能够挽回他的生命。在父亲临死前,他把他少年时代的可怕经历全都告诉了我。父亲死去的第二天,我来到了那片被当地人看作是禁忌的围墙前,我还记得当时有一个小女孩警告过我,但我还是进入了围墙里。当时下起了大雷雨,一个闪电击中了我身边的一棵小树,几乎夺去了我的生命。   长大以后,我考入了医学院,后来又获得了去美国留学的机会。在美国科罗拉多州的一所大学医院里,我接受了脑部CT扫描,确认了眼蝇蛆寄生在我的大脑半球的顶叶中,并且有可能遗传给下一代,其遗传概率是百分之五十。但更可怕的是,这种病无法治愈,再用不了多少年,我的整个大脑就会被眼蝇蛆所吞噬,就像我父亲的死一样。我彻底绝望了,既然如此,不如早点死去少一些痛苦。   当时,我已经拿到了绿卡,但我还是选择了回国,我回来的目的只有一个,也就是为自己准备后事。回国以后,我终日像一个活死人那样在地铁中游荡着,只为了消磨自己的生命。就在这个时候,我遇到了你。   现在你应该明白了,为什么我说这是一个错误。   但是,更加可怕的事情还在后面。就当我们最后一次见面以后,眼蝇蛆细菌从我的脑子里扩散了开来,侵入了我全身的皮肤,我的脸上逐渐开始腐烂了,就像被浇过了硫酸一样。   在短短的几天时间里,我变成了电影《夜半歌声》中的宋丹萍,镜子里的我变得面目全非,就连我自己都不认识了,看上去就像是一具腐烂尸体的脸,我只能戴上了口罩生活。我这个样子还能再见你吗?不,我和你在一起,只会加深你的痛苦,我决定永远地离开你。   为了让你断绝对我的思念,我必须让你以为我早就死了。我甚至为自己买下了一块墓穴,在墓碑上刻着一年以前的日期。我还猜到你一定会来我家找我的,所以我花了一大笔钱,请来了一位专业演员。我让这位演员冒充我的父亲,他在我的家里住了一段时间,终于等到你来了,他编造了一番关于我早已死去的谎言,并指点你去我的坟墓。   就这样我欺骗了你,我希望你就当我只是一个幽灵而已,然后再彻底地忘记我。我知道这样你会很痛苦,也对你很不公平,但我已别无选择。或许,我的前世就是《夜半歌声》里的宋丹萍。不久以后,我又回到了美国,隐居在科罗拉多州的高山上。   在那片荒芜人烟的地方,我与世隔绝地度过了七个年头,唯一接触的就是当地的印第安人。我也努力想要忘记你,但我始终都做不到,许多个夜晚都会梦到你。我感到深深的内疚与痛苦,我欺骗了你,没有尽到自己的责任。虽然我离你有万里之遥,但我感到我的心就在你身边,我终于意识到,我只是在逃避而已。七年来,我的身体也每况愈下,脑子里的眼蝇蛆不断地折磨着我,我知道——我快要死了。   在我死以前,唯一的愿望就是想知道你现在怎么样了。而且,我也不愿意死在异国他乡的土地上,于是我决定回家。在一个星期前,我终于回到了祖国的土地,当通过边检的时候,我揭下口罩把他们吓了一大跳。我又回到了这座城市中,但我已不能生活在人们中间了,   我被当作了一个幽灵,一个活着的死人。反正我是快要死的人,我索性潜入了地下,这里的地下管道如同迷宫一般。但我很幸运,意外地发现了几十年前我父亲住过的地下小屋。于是,我就住在了这间屋子里,头顶束着古代男子的长发,穿着白色的长袍,就像古墓里的尸体那样昼伏夜出。   就在昨天晚上,我在地下游荡的时候发现了一个小男孩,他有着和我一样的眼睛。我把他从地下又送回到了他家里,却发现他的妈妈就是你——他是我们的儿子。   天哪,我到今天才刚刚知道。那晚的错误,使你为我生了一个儿子。如果在七年前,我知道你有了孩子的话,我是绝对不会离开你的。我犯下了一个巨大的错误,当年我不应该欺骗你,但现在已无法挽回了。七年来,你一定为此而付出了巨大的代价,独自承受了这个痛苦,而我却在科罗拉多的山上虚度光阴。


    359楼2011-06-10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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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1-29 08:5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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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真恨我自己。那个晚上,我看到你正熟睡在床上,你依然那样美丽,而我却是一个行将就木的幽灵,我没有资格再来打扰你的生活,就让我在地下自生自灭吧,也算是命运对我的惩罚。我把儿子悄悄地放在你身边,然后无声无息地离开了你。   两个小时前,我在地下遇到了一个人。也许这件事情与你无关,但我还是写在信里吧。   那个人是我的孪生兄弟,池翠,真对不起,我到现在才告诉你。我的父母很早就离婚了,我跟了父亲,而我的双胞胎哥哥跟了我母亲。我也没有想到,会在地下管道里遇到他,但我一眼就把他认了出来。我差点没把他给吓死,我只能把我们兄弟小时候的事情都说出来,他才相信了我。命运是多么不公平,我从父亲那里遗传了眼蝇蛆病,而我的孪生兄弟却非常健康。科罗拉多的医生说过,“瞳人”遗传给下一代的概率是百分之五十,双胞胎中有一个遗传,而另一个不遗传,而我正好是遗传的那一半。反正我要死了,我就把我们之间的事情都大致地告诉了他。请原谅我,我只是想有一个当着别人的面倾诉的机会,说出来以后心里反而能好受些。   现在,我又孑然一身了,让我在地底静静地死去吧。在我死以前,我唯一的愿望是让你知道,你儿子的父亲不是一个幽灵,告诉他一切的真相,并且找一个好医生看看他的脑子,但愿他没有遗传我的病。万一他真的是最后一个“瞳人”的话,你一定要给他做脑神经手术。趁着他现在年纪还小,脑子里的眼蝇蛆还不是很深,或许还有机会救他的命。池翠,我已经无能为力了,但你一定要救他的命。   这封信终于写完了,我很快就会把信投到你楼下的信箱里,但愿你很快就会收到。当你读到这封信的时候,千万不要伤心和痛苦。你应该感到高兴才对,你终于可以摆脱关于幽灵的阴影了,你可以大声地宣布,你儿子的父亲是个人。你也不要到地下来找我,第一,这地下管道太复杂了,你是找不到我的;第二,恐怕我写完这封信后不久,死神就会来把我带走。我已经察觉到了,我的生命还剩不了几十个小时了。还记得我送给你那本《卡夫卡致密伦娜情书》,还有那块绣着笛子的手帕吗?好好地保留它们,将来留给我们的儿子。最后,祝你幸福。   或许,我永远都不能偿还我对你犯下的罪孽。你就把这封信,当作是我向神的忏悔录吧。   永别了,池翠。   爱你的肖泉   念完最后一个字,池翠的眼泪已经缓缓地滴落到了信纸上,她的手轻轻一抖,信纸飘落到了地上。小弥捡起了信,轻声地问:“妈妈你为什么哭了?”   她怔怔地看着儿子,嘴唇颤抖了好一会儿,才说出话来:“因为世界上最爱我的一个人死了。”   “他是谁?”   “你的爸爸。”   池翠伸出手把儿子揽在怀中,她浑身都瘫软了,眼前浮现出了地下军火库里的那一幕。   当风桥扬夫按下定时炸丵弹以后,她喊出了绝望的救命声。在这生死存亡的关头,突然出现了一个幽灵一样的人,他的脸上像死人一样腐烂,头顶束着长发,穿着白色长袍。这个地下幽灵砸开了紧锁的铁门,不顾一切地冲上去和风桥扬夫扭打在一起。池翠还记得他刚冲进来时,紧盯着自己的眼睛,当时她只感到一种恐惧,根本就没有察觉出,在他那双眼睛里饱含着一股深深的爱。直到现在她才明白,原来这个“幽灵”就是肖泉,他用自己的生命拯救了她。在那个黑暗的地底,他为池翠打开了那扇逃生的铁门,又紧紧地和老恶魔风桥扭打在一起,这一切都是为了他所深爱着的女人。   此刻,她已经泣不成声了。她咽着眼泪对儿子说:“小弥,过去我一直对你说——你的爸爸,是一个盖世无双的英雄,他去了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但小弥你放心,你爸爸一定会回来的。在你和妈妈最危险的时候,他会踩着七彩的云霞,披着满天的星斗,来拯救我们。现在妈妈告诉你,这些话都是真的,你爸爸确实来过,在黑暗的地底,妈妈最危险的时刻,他踩着七彩的云霞,披着满天的星斗,像一个真正的英雄那样,用自己的生命拯救了我们。”   “他是我的爸爸——那个幽灵?”   池翠捂住嘴巴点了点头。小弥也想起了那间地下小屋,在幽暗烛光的照耀下,那个脸部腐烂了的“幽灵”,用一种特殊的目光看着他,男孩忽然明白了,这种目光叫做父爱。   “我记起来了,那天也是他把我从地下送回到了家里。”小弥的重瞳紧紧地盯着妈妈,“我觉得,他的眼睛和我很像。”   池翠看着儿子的瞳孔,不知道该如何向儿子说清楚这件事。但她明白,这一回肖泉是真正的死了,在地下深处的军火库里,同老恶魔风桥扬夫一起被炸得粉碎。瞬间,她的耳边似乎依然回响着地底的轰鸣,在震耳欲聋的爆炸中,仿佛夹杂着肖泉的声音。他一句话都没有说,或许他根本就不想让池翠认出他来,最终成为埋葬在地下的泥土——他再也不会回来了。 


      360楼2011-06-10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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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病毒》这本书已经更新完毕了,休息一天,后天开始更新《午夜小说馆》里面的第二本书《诅咒》


        363楼2011-06-10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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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三本书没有更新哦,大家不要着急,明天为大家带来新的故事


          375楼2011-06-12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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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三本书没有更新哦,大家不要着急,明天为大家带来新的故事


            376楼2011-06-12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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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骏的小说都是这样,你如果看完了他的所有小说,才能够对人物的命脉整理出一个条例来哦


              377楼2011-06-12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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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三本书没有更新哦,大家不要着急,明天为大家带来新的故事


                378楼2011-06-12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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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1-29 08:5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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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哈,LS辛苦啊,明天更新哦


                  380楼2011-06-12 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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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志们,我来咯,今天开始新的故事-----《诅咒》


                    381楼2011-06-13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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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额。。。大清早的就出师不利,第一章就审核我的文。。。。纠结啊。。。大家不要急。。。。慢慢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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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旧审核。。。囧


                        384楼2011-06-13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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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追悼会的仪式开始了。白璧被他们安排站在第一排的正中,那个最惹人注目的位置,正面对着江河的遗像,江河那张富有男子气的脸正微笑地看着她。她也看着江河的脸,忽然产生了某种错觉,觉得那并不是一张照片,而是江河本人,他会从照片里走出来,拉着她的手,轻轻地对她耳语几句。然而,那毕竟只是一张镶着黑边的遗像。   接下来,江河的父亲开始致辞,这回他用了普通话,虽然还是带着浓重的乡音,但至少大家都听懂了。大致是回忆了儿子从一个乡下的孩子发奋读书考进了城里的大学,后来进入了考古研究所工作的经历。最后还提到儿子再过一个月就要结婚做新郎了,不想却突遭变故,白发人送黑发人。说着说着,他还说出了白璧的名字,使所有人的目光都对准了她,好像是在参观某件东西一样。这让她的身体微微有些发抖,她到现在才明白,此刻在这个大厅里的众人眼中,她俨然是死者的未亡人。她从来没想到过自己竟然成了别人的未亡人,她才只有二十三岁,显然对此不太适应。尽管,她知道在法律上她与他们没有任何关系,她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未婚的女人而已。然而现在,她至少要在葬礼上的一个多小时里,在某种程度上扮演一个寡妇,这在许多人眼里看来是她应尽的义务。想到这些,她忽然有了一种委屈感,这种委屈感使她的泪腺在情不自禁中开始分泌了,眼眶有些湿润,偶尔溢出眼眶的一些液体被她轻轻地擦去了。   接下来,是江河单位的领导,考古研究所的所长致辞。现任所长的名字叫文好古,听那名字就知道天生是干这一行的材料。文好古是白璧的父亲生前的同事,白璧还记得小时候文好古经常到她的家里来,一来就和父亲没完没了地讨论西域史中的某个细节的情景。白璧的父亲在她十岁的时候出了车祸死亡,从那以后,文好古似乎就来得更频繁了,一直照顾着她们孤儿寡女。文好古给江河的悼词中加了许多冠冕堂皇的字眼,听上去就像是一份学术报告,然后又夸奖江河年轻有为,学术上很有成就,还富有探索精神等等。而这些白璧几乎都没有听进去,她只看到文好古那张永远都没有表情的脸上两片不停地在翻动着的嘴唇。   所有的话都讲完了以后,音响里放出了哀乐,在那催人入眠的旋律声中,大家面对着江河的遗像三鞠躬。那哀乐让白璧想起十几年前父亲的追悼会上的场面,那年四十岁的文好古就站在她母亲的身边,紧紧地拽着她母亲的衣服,以免让死者的未亡人倒下。她也随着大家弓下了身子,她知道,江河如果真的在看着她,一定不会让她给自己鞠躬的。于是,她抬起了头,看着遗像里的江河。   然后,在哀乐声中,白璧随着人们去告别江河的遗体。那具水晶棺材就在挂遗像的黑幕的后面,江河正安静地躺在水晶棺材里。江河的母亲一看到儿子就扑到了玻璃上面,声嘶力竭地哭喊起来,一副不把棺材里的人唤醒不罢休的样子。原来的安静全被打破了,尽管白璧能够理解他们,但还是有些头晕,她停留在棺材的一角,静静地注视着棺材里的未婚夫。江河现在穿着一身新买的进口西装,头发梳得油光光的,化妆也化得不错,只是脸色苍白,但他平时就是一个脸色苍白的人,所以并不觉得有那种死人的可怕。白璧又换了一个角度看着他,总觉得他会在棺材里突然睁开眼睛对她微笑。还有他那套西装,如果他能活到一个月以后,大概也会穿着这套衣服做新郎官的,而如果到了那个时候,白璧也会穿上白色的婚纱,她知道自己的身材是非常适合穿婚纱的,她会站在新婚宴席的门口,吸引着马路上所有人的目光,就像现在她吸引着葬礼上所有人的目光一样。在婚礼上,她想,她的公公婆婆也会高兴地合不拢嘴,用那外语一般的乡音说出一长串祝福的话来。而到了他们早已经准备好的新房里,江河会脱掉他的西装,还有衬衫、背心,然后,帮她脱下紧绷着的婚纱,抚摸着她的身体,然后……   已经没有然后了,白璧对自己说,她把心思从遐想中抽出来,重新看着棺材里的未婚夫。她现在实在想不出江河脱去了西装,脱去了所有的衣服会是什么样,说来也许她自己都不信,她还从来都没见过江河的身体呢。她不知道他那衣服里包裹着的是怎样的肌肉和皮肤,她希望他有强健的胸腹肌和二头肌,因为他经常参加田野考古,经受过锻炼,如果他没有结实的肌肉也没关系,只希望他尽到应尽的义务就可以了。怎么又在瞎想了,她再一次打断了自己的思绪,怔怔地看着江河,自己的嘴里轻轻地说——你只是睡着了,是吗?她有时候会想,如果她的爱人死了,她会伏下丵身去轻吻他的额头,但是,她对冰凉的玻璃棺材没有兴趣。那些浪漫的故事只存在于骗小女生眼泪的港台电视里,与她无关。白璧对着棺材里的他点了点头,然后,有人来拖走了水晶棺材。江河的父母又大声哭喊了起来,惊天动地,然而,谁都无法阻止江河从一个男人变成为一堆灰烬,而且,在成为一堆灰烬之前,江河的身体已经在公安局法医的解剖台上被开过膛剖过肚了。 


                          387楼2011-06-13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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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别了,未婚夫。   白璧目送着江河进入那个火炉,变成一缕轻烟,变成一堆粉末,清洁的粉末。虽然她是一个非常镇定的人,然而,她还是有些想吐,她径自离开了这里。身后,江河的父母还在哭着,其他的人都忙着打听豆腐饭是在哪个饭店。这回,谁都没有注意到她的离去,除了许安多。   在白璧走到殡仪馆门口的时候,许安多喊了她的名字。白璧回过头来,看到了一身黑色运动装的许安多,她轻声地说:“你好。”   “白璧,你现在还好吗?”许安多也压低了声音,但白璧知道,其实他平时不是这样说话,许安多是一个不太安分的人,虽然他也在考古研究所工作,与江河共事,但与江河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人。   白璧淡淡地说:“算了,别说了。”   许安多以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她,就像是在考古工作中看一样出土文物,他轻声地说:“江河出事,我也很难过,我们都没有想到他就这么过去了。没办法吃到你们的喜酒了,挺遗憾的。”他努力要使自己的话说得严肃一些,总之这让白璧感到有些反常。她的眼前又出现了许安多骑着摩托车在大街上飞驰的情景,她坐在他的身后,他把自己的头盔戴在了白璧头上,而他自己露着脑袋让疾风把头发吹到身后的白璧的脸上。   其实,在认识江河之前,她就认识许安多了,那是一次意外,许安多开着摩托把她送到了医院,后来,他就几乎每天都来给她送花。但白璧对他却没什么感觉,有一次她被许安多硬拉着参加了一个生日聚会,在那次聚会里,她认识了江河。从此以后,江河就进入了她的生活。关于这件事,许安多至今仍后悔为什么要把白璧带到那个聚会上,让她和江河认识。   “那天晚上我接到一个电话,可是拿起听筒对方却始终不说话,我知道那个电话一定是江河打来的,我猜出了什么事,不然不会无缘无故打电话。后来我给他家里打电话,没有人接,我又把电话打到研究所里,依然没有人接。没想到,他就在那晚出了事,而且是在研究所……”   她忽然停顿了,也许是不愿意在许安多面前说过多的话。   许安多点点头说:“你别难过了,也许这就是命。”   白璧觉得他的话与他的性格不一样,也许还隐藏着什么,就问他:“你怎么也说这种话?”在她的印象里,许安多是一个从来不相信命运的人,事实上他是一个天不怕地不怕,敢独自一个人守着古墓值班过夜的人。   他有些无奈,摇了摇头说:“你不明白的,白璧,你不明白最近所发生的一些事,我们都改变了许多,我也变了,特别是江河出事以后。”白璧注意到他的目光有些飘忽不定。   “发生了什么事,江河瞒着我,你也瞒着我,告诉我,快告诉我!”白璧追问着。   “不,你不需要知道。”   “为什么?”   许安多低下头,轻声说:“对不起,我还有些急事,先走了。”然后他立刻转身走到了大门外,门外停着他的那辆红色国产摩托,他跨上了摩托,戴上头盔,脚下一蹬,排气口“扑扑扑”地响了起来。   白璧还想说些什么,她看到许安多又回过头来,给了她一个似乎是表示歉意的眼神,然后大声地说了一句再见,接着就驾着摩托上了马路。现在天色已近昏黑,马路上的塞车已经缓解了,红色的摩托像一道闪电似的消失在了大道上。   白璧忽然有些乏力,她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也许江河的父母还在等着她一起吃豆腐饭,但她是不会去的,她知道江河也不会在乎这些。她抬起头,望着殡仪馆上空的乌云,她想,也许此刻江河躲正在那朵乌云里看着她。   现在去哪里?白璧轻轻地对自己说。   夜色将至,一袭黑衣的她穿梭在这个城市中。   现在去哪里   现在去哪里?   关于这句话,许安多也在问着自己。他现在不想回家,他从来没有把那个不足二十平方米的屋子当做是自己的家。摩托车开到路边,他在一个小摊上随便地吃了一些东西,就当   做是晚饭了。吃完了以后,他又买了好几听青岛啤酒,就这么在马路边把啤酒喝了下去,啤酒的泡沫沿着他的下巴流下来,沾湿了他的衣服。然后,他自己哈了一口气,满口的酒气,脸上一定有些红了,他却微微笑了笑,嘲讽似的活动活动了四肢,他的心情这才好像略略舒畅了一些。然后他跨上了车,飞驰在马路上,这辆红色的国产摩托已经跟了他好几年了,陪着他去过许多地方。有一次他甚至自己开着摩托去外地参加一次田野考古,这辆摩托停在一个荒凉山村中的古代遗址旁,显得特别惹眼。总而言之,在他们那个圈子,许安多是个异类,他天生不适合那种工作,尽管他有搞考古工作所需要的所有勇气和探索精神,但是他没有耐心,这是致命的。所以,当江河已经独挡一面的时候,他还依旧在给别人做下手,就连白璧,也都被江河抢去了。说实话,他确实有些嫉妒江河。然而,不论他们的性格有多少差异——也许正是性格差异才使他和江河成为非常要好的朋友。 


                            388楼2011-06-13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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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1-29 08:4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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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他最要好的朋友已经死了。   加速度。酒劲终于上来了,大脑很兴奋,他的头盔没有护脸,他张大了嘴,风不停地往他的嘴里钻,让他感到很凉快。他一想要发泄的时候,就会这样,有时候经常会弄得着凉感冒。但他不在乎,现在的时速也许已经超过八十公里了,在这里的马路上是非常危险的。几辆汽车几乎迎面而来,在即将撞到他的时候,他才转了转方向避开了来车,身后传来“不要命了”的咒骂声。风从耳边呼啸而过,酒精使他的血液沸腾,他似乎忘记了所有的危险。然而,他的脑子里却突然出现了白璧,那个小寡妇,也许不该用那样的字眼,她还没有和江河结婚呢。可是,她那张脸却一直晃悠在他面前,他喜欢那张脸,真的,第一次见到那张脸,他就感到了一股特别的力量。那不是简单的男人对女人的喜爱,而有着更深一层的内容,以至于他竟然不敢越雷池一步,以他往日的脾性,早就主动出击了。那天白璧倒在马路上,是被一辆助动车撞了,其实伤得也不重,只是擦破了皮而已,许安多驾着摩托路过那里,发现了她。于是,他主动地邀请她上来,带她去了医院,他还记得白璧贴在他背后的感觉,冷冷的,一言不发,有些发抖,就像载着一件白瓷做的佛像雕塑。瓷器是碰不起的,作为考古人员的许安多深谙此理,他始终不敢造次,只是觉得白璧绝对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女孩,身上总是散发一种让人不可靠近的力量。后来,他才知道,白璧的父亲叫白正秋,也是当年考古研究所的老前辈,与所长文好古是同一届的,在十几年前死于一场意外的车祸。然而,她最终还是被江河夺去了,可是,江河还是没有等到真正得到她的那一天……别再想她了,许安多摇了摇头,拐进了一条幽暗的小马路。   摩托车的声音吵响了这条幽静的马路,他不知道现在几点了,也许已经很晚了。他忽然又想起了自己对白璧说的那句话:“也许这就是命。”   命啊命,他从来不相信这个的,他只相信自己。然而,现在他不再相信自己了,他知道,他已经无法再把握自己的命运了。自己只不过是一只小虫子,垂死的虫子,那不可抗拒的力量,随时都有可能取走他的生命。他还清楚地记得江河出事前所说过的每一句话,每一个眼神,他能感觉到江河眼中深藏着的恐惧,也许,他早就有了预感。现在,他终于也相信他了,那确实是一个错误,所有的人都犯了这个错误,现在,就是付出代价的时候了。   他明白,江河,不是第一个死者,也绝不会是最后一个。   下一个是谁?   一阵凉风吹过,许安多忽然清醒了,他使劲摇了摇头,看了看四周黑蒙蒙的一切,什么都看不清,他没来过这里,也许迷路了。酒精使他的胃里有些难受,他低下头,干呕了一会儿,却呕不出什么东西,他这才感到了真正的不安,这不安来自他的骨子里。   一瞬间,他想到了躺在水晶棺材里的江河的那张脸,现在,江河已经成为一堆骨灰了。接着,他又想到了别的什么,这使他的手开始颤抖起来,几乎握不住把手了,这才是害怕,自称自己从来没有害怕过的许安多真的开始害怕了。   夜色茫茫。   他把摩托的速度放到了最慢,驶到了小马路的尽头。在尽头,他见到了一道绿色的河堤,原来是苏州河。他来到了苏州河边上,但不知道是哪一段。苏州河边的马路上没什么车,周围几乎只有他一个人,他的车轮慢慢地转动着,载着他走向未知的迷蒙夜色之中。   许安多听到一个声音在轻轻地叫着——救救我。   那是他自己的声音。   请你救救我   这是一栋苏州河边的普通楼房,由于临着河,这里的房价最近都上涨了,但依然有许多人搬进这些楼盘。其中的一栋刚刚建成不久,所以在晚上,几乎整个大楼里都是一片黑暗,除了顶楼的一个窗户还亮着灯光。   在这个窗户里,是一间刚刚装修好的房间,房间里没什么家具,只在临窗处有一台电脑。这台电脑几乎整夜开着,罗周就坐在电脑前面写他的剧本。他瞥了一眼时间,快十一点了,从吃好晚饭到现在,他像挤一支已经干瘪了的牙膏一样,只打了不到三百字,那些文字像一点点白色的牙膏沫,沾在电脑屏幕上,一遍遍被抹去,又一遍遍被涂上。 


                              389楼2011-06-13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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