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通卡是山东省交通运输厅按照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的要求,为方便广大高速公路用户,提高高速公路服务水平,节能减排,面向公众发行的联网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和非现金支付专用交费卡。
鲁通卡分为鲁通卡A卡(记账卡)和鲁通卡B卡(预付费卡)。
鲁通卡客车、货车均可使用。
鲁通卡A卡(记账卡)发售对象为信用度较高的单位用户,一卡一车,卡与车辆绑定,先消费,后缴费。办理时须登记单位用户资料、车辆等相关信息,按规定缴纳一定额度的通行费保证金,并签订协议,可挂失、可注销。
鲁通卡B卡先充值,后消费,可多次充值,长期使用,不提取现金、不计息。卡内记录了资金信息,相当于一个电子钱包,用户通过联网高速公路收费站时,用预付费卡代替现金支付通行费,资金直接在卡上扣除。
鲁通卡B卡分为记名式与不记名式两类。
记名式鲁通卡B卡使用一卡一车,卡与车辆绑定,可挂失、可注销。
不记名式鲁通卡B卡,卡与车不绑定,不可挂失、不可注销。
鲁通卡B卡用户可到客服网点或代理网点充值,每次充值金额为100元的整数倍(初始充值最少500元)。不停车收费又称为电子收费,简称ETC。首先需要在车上安装一个香烟盒大小的专用设备(电子标签),并把鲁通卡(A卡、B卡均可)正确插进电子标签内,当驾车驶进ETC专用车道时,车道设备对鲁通卡进行无线刷卡、收费,3-5秒内自动抬杆放行,不需要停车,车速可达20公里/小时。

为充分发挥鲁通卡和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系统的优势,方便公众出行,迅速推广这项高效、节能、环保的新技术,全省实行四项优惠政策:
◆2010年7月1日至8月31日,办理鲁通卡免收卡工本费(30元/张);
◆2010年7月1日至8月31日,办理鲁通卡计账卡(A卡)的客车,可免费安装电子标签(360元/部);
◆2010年7月1日至8月31日,在一张鲁通卡预付费卡(B卡)内一次充值2000元或2000元以上,可免费在一部客车上安装电子标签;
◆2010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使用鲁通卡预付费卡(B卡)在收费车道支付高速公路通行费享受九五折
鲁通卡分为鲁通卡A卡(记账卡)和鲁通卡B卡(预付费卡)。
鲁通卡客车、货车均可使用。
鲁通卡A卡(记账卡)发售对象为信用度较高的单位用户,一卡一车,卡与车辆绑定,先消费,后缴费。办理时须登记单位用户资料、车辆等相关信息,按规定缴纳一定额度的通行费保证金,并签订协议,可挂失、可注销。
鲁通卡B卡先充值,后消费,可多次充值,长期使用,不提取现金、不计息。卡内记录了资金信息,相当于一个电子钱包,用户通过联网高速公路收费站时,用预付费卡代替现金支付通行费,资金直接在卡上扣除。
鲁通卡B卡分为记名式与不记名式两类。
记名式鲁通卡B卡使用一卡一车,卡与车辆绑定,可挂失、可注销。
不记名式鲁通卡B卡,卡与车不绑定,不可挂失、不可注销。
鲁通卡B卡用户可到客服网点或代理网点充值,每次充值金额为100元的整数倍(初始充值最少500元)。不停车收费又称为电子收费,简称ETC。首先需要在车上安装一个香烟盒大小的专用设备(电子标签),并把鲁通卡(A卡、B卡均可)正确插进电子标签内,当驾车驶进ETC专用车道时,车道设备对鲁通卡进行无线刷卡、收费,3-5秒内自动抬杆放行,不需要停车,车速可达20公里/小时。

为充分发挥鲁通卡和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系统的优势,方便公众出行,迅速推广这项高效、节能、环保的新技术,全省实行四项优惠政策:
◆2010年7月1日至8月31日,办理鲁通卡免收卡工本费(30元/张);
◆2010年7月1日至8月31日,办理鲁通卡计账卡(A卡)的客车,可免费安装电子标签(360元/部);
◆2010年7月1日至8月31日,在一张鲁通卡预付费卡(B卡)内一次充值2000元或2000元以上,可免费在一部客车上安装电子标签;
◆2010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使用鲁通卡预付费卡(B卡)在收费车道支付高速公路通行费享受九五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