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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夏俊峰案二审辩护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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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策略错了
不应当以正当防卫做无罪辩护
做罪轻辩护可能效果要好一些,双方有退让余地


21楼2011-05-12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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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楼:推论错误,这件事情之前发生了城管执法造成小贩死亡的案子的。任何一个看了相关新闻的人在多次被打的时候都应该意识到自己可能被打死。


    IP属地:广东来自手机贴吧22楼2011-05-12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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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1-16 07:3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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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我记得司法实践的时候,被3人以上殴打的人,是可以无限防卫的,不管对方有没有使用武器。因此如果法庭认可城管没有拘禁和暴力执法的权力的话,防卫理论上也是可以被认可的。不过不考虑政治的话。可惜高院说了,法律要讲政治,讲大局的


      IP属地:广东来自手机贴吧23楼2011-05-12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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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G仗人Shi的兔er爷们也得自我反省一下了,
        把Pi民不当人,其实别人也是人,
        不给别人活路,活该,最后S了白S。


        24楼2011-05-12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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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审代理律师已经失踪一段时间了
          我对原理的问题懒的讨论,有兴趣保他不如去花市北大街9号强势围观一下
          不过别说我没提醒你,被打了我不管啊


          IP属地:北京25楼2011-05-12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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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只是你自己个人的认识而已,这里需要的是公众一般常识~作为判断标准。
            所以我的前提自认为还是站得住脚的。举个例子:戴着大盖帽的JC和蒙着面的劫匪,那个给你的安全感高一些?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就已经决定了相比普通人和罪犯,给人的人身安全信赖感要强得多。即便是野蛮执法,现实中有多少人会觉得自己会被打死?


            26楼2011-05-12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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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3人以上殴打就有无限防卫权

              你确定?


              27楼2011-05-12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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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楼:公众的意识是可以转变的,具体可以参考南京老太太。当已经有人被城管打死了的时候,这比你的公众意识强多了。


                IP属地:广东来自手机贴吧28楼2011-05-12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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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1-16 07:2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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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楼:我和一个律师朋友聊天的时候,他是这样和我讲的。因为如果3个人同时群殴你一个的时候,稍不注意就可能致死致残。你的个人武力,正常情况下也不可能以1敌3。所以随手抓了无论什么武器都是可以用于防卫的,也可以往任何位置招呼,直到他们停止对你的伤害为止。


                  IP属地:广东来自手机贴吧29楼2011-05-12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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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待过公诉科,让公诉科的来解释吧


                    IP属地:北京30楼2011-05-12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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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就我个人而言,当我被3以上的人群殴的时候,那么忍了不还手,一还手那么肯定是怎么狠怎么弄的。不然即便是你手上有刀,以1敌3,还是打不过的。


                      IP属地:广东来自手机贴吧33楼2011-05-12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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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楼:崔英杰的案子不一样,他都没有被打,在被莫收工具的时候就偷袭杀死了城管。


                        IP属地:广东来自手机贴吧34楼2011-05-12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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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杀鸡儆猴


                          36楼2011-05-12 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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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要民死,民不得不死


                            来自手机贴吧37楼2011-05-14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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