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墓笔记吧 关注:4,944,936贴子:101,906,170

回复:从其他作品分析盗墓笔记的谜题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你加我Q吧。我相册里你找,如果没有那可能是我删了。。


6495楼2011-08-24 14:47
回复
    爪机党在经历了整整两天一夜的,对lz以及各位牛人的仰望和自我智商鄙视之后...忍不住爬到电脑上来了...
    本来两天积累了各种想法但是越往后看越觉得大部分的分析,正如lz大人所说1、太细节容易牛角尖。2、盗8已出,多填坑自己会有种蛋蛋的可笑感。所以突然发现真正想说的只有那么几句...不知道上面哪位大人可以回复下看我对大人们的理论,总结和思考的对不对...
    1、时空论和共生论应该会在后面复合出现,不可能单一的是一种。(不是一朝出现一方式而是一朝被发现一种)
    2、虽然人心才是全书的重点,但也只能说是中心思想,主要内容应该还是“永生”:由于少部分渴望永生的人有意无意的行为牵连了大部分人的人生陷入痛苦,然后被动方和主动方不同动机相同目的的追求。求生或者求永生,“求”才复合现代价值观,不可能有谁是为了仇恨或者信仰(这不是英雄史诗或传记)。
    3、无邪来自海底,:一、海底无处不在的女性点(梳头、香味、生死门大小、禁婆壁画、女尸体),暗示的关键不在于女性,而在于女性才独有的功能——怀孕。(往下还有其它想法但是智商有限还是不说了怕丢人)二、像吴家人不一定要是谁返老还童,只要有吴家的精子就可以()。三、黑棺里除了有通道还有什么,没什么就不用挪去疗养院了。
    最后,ch大叔...大叔控表示:有知识有文化有修养有过去内心沧桑的大叔神马的太容易喷血了
    


    6497楼2011-08-24 14:56
    回复
      2026-07-24 13:37:10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筒子你动作忒快了!还是我运气好,这会儿你正好不开会?总之,多谢楼主!灭哈哈哈!
      ………………
      我继续去奋斗61页……


      IP属地:湖北6498楼2011-08-24 15:15
      回复
        马一下~~
        缓解我追盗八的纠结心情 ┭┮﹏┭┮


        6501楼2011-08-24 15:25
        回复
          好精辟球高人整理个无水版……看到十几页不想翻了0.0
          其实我最好奇的是“终极”嗯
          好吧我比较喜欢玩文字游戏,陈文锦笔记提到的“看来,我看到了终极!”是单独的一天的笔记,前一天也有内容连上。可不可以想成她在门内看到了很多,直到重点,才算终极?再说张起灵说的“万物的终极”,可不可以理解成,一路看到万物,直到终极?那个“看来”可不可以想成,是因为难以描述所看到的景象,所以用终极?


          IP属地:马来西亚6503楼2011-08-24 15:42
          回复
            啊对了最重要的一句忘了说,LZ球GD


            IP属地:马来西亚6504楼2011-08-24 15:43
            收起回复
              1.据文锦说 在那个叫蓝错的小村子的时候 小哥已认出了她 但是没有拆穿她 在峡谷口子的时候 两人已经交流过了 文锦不知道这几个人那些有问题 所以让小哥帮他留意检查 这也就是小哥在追文锦回来后 检查胖子和潘子是否是‘它’得人戴了面具混进来的原因 这样的话不就证明了 文锦怕的不是胖子和潘子吗?
              当然了 小哥检查面具还有另一种可能性 就是迷惑‘它’得人 谁呢? 潘子已经重伤昏迷 不省人事了 就只有胖子了.............
              还有潘子被救的问题 据我看的版本上说 是在瓶邪胖追文锦的第二天就被赶到的扎西救出 带出了蛇沼
              2.YUE战是79年爆发的 上思考古队是在76年去的巴乃吧 时间不符 。。。。。。潘子可能是在84年海底墓之后才跟的三叔(写连环) 至于两人是什么渊源 我也不知道 。。。
              说到这一段了 再说一个我的困惑 既然在前面小哥和文锦已经交流过了 瓶子问什么还要设计抓文锦呢? 这事直接的后果有 胖子差一点点 就归位了 小哥再次闪人 直到无邪在蓄水池那里见到文锦 小哥出现。无邪呢 发现了奄奄一息的胖子 然后就了胖子 还发现了阿宁和三叔队伍里一些人的的尸体 遇到会喊小三爷的蛇 然后被黑眼睛救了 和三叔汇合了。。。。。请高手指教 。。。。。
              


              6505楼2011-08-24 16:2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