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游戏中的虚拟游戏经济体系除了经济理论,更应该符合伦理道德,即游戏公司必须遵守最初与玩家默认的契约——不售卖产出或者变相售卖产出,保证玩家获得的产出不贬值。
当收费游戏公司变相售卖产出与新版本大幅度增加非逻辑性产出难度的行为,是对玩家一种野蛮的强盗式抢劫,是一种拳头即正义的霸凌行为。
为什么会有这种行为呢?
打击工作室吗?其实不是,而是为了应对以后可能出现的虚拟物品立法保护问题,众所周知现行法律已经对游戏中的手动搬砖视为一种合法行为,游戏公司为了规避风险,必须对玩家现在的合法财产进行贬值,毕竟一切解释权在游戏公司手中。
是阵痛还是舍弃?是玩家与游戏公司一起走下去?还是游戏公司让游戏从此成为一个打不开的页面?就看猪厂如何选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