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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特乐是艺术人才,求联合国给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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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战虽然轰动全球,但是都是媒体的炒作效应!违法击毙希特乐是人命关天的大事,而且还不给人家机会上诉,希望国际组织手下留情,可以判希特乐死缓,给他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我强烈要求给希特乐留一条生命的理由:
     1、他杀人后,主动承认犹太人都是自己杀的,有自首的行为;
     2、他从小为了练习画画,受到父母的虐待,心灵有所扭曲和偏执,是犯罪的潜意识存在;在某种程度上,他的确患有一定程度的潜在精神病;
     3、他从过去到二战之前,没有任何犯罪记录,是一个热爱艺术的优秀人才;
     4、希特乐的犯罪,是为了德意志民族的兴旺,为什么犹太人聚敛打量财富?为什么全社会为了钱、权都疯狂变态?为什么德国还不崛起?在大学里,还有多少个隐形的希特乐、墨索里尼存在?
     5、刚才看到今天的网易新闻:药家鑫也撞人了,还捅8刀,希特乐的罪恶难道比他更重吗?
     6、希特乐在某种程度上也是社会的弱者,也是底层人民!还五短身材!为什么我们就不能以一点理性精神去对待法律、宽容希特乐呢?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么多该判死刑的人,为什么不判死刑,而唯独要求希特乐马上死刑呢?
     敬请最高法院院长,不要被网络宣传力量所左右,以客观、公正、准确的法律事实为依据,因希特乐有主动投案自首情节,有抑郁症,精神病,其意赔偿犹太死者家属一定的经济利益,综上所述,判处希特乐死刑,缓期执行!
                                一个不被网络暴力迷惑的公民
                                            
                                               即日



1楼2011-05-05 11:45回复
    上诉!希特乐终于上诉了,不要给这些P民机会!


    2楼2011-05-05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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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1-30 15: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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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希望全世界的被杀者家属都不要极端,坐家里等赔偿就好


      6楼2011-05-05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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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拉灯是经济管理人才,请奥叔给个宽大的机会


        7楼2011-05-05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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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拉灯学习经济和工商管理(也有报告称他获得土木工程或行政管理学位)。他小时候为学习被门缝夹了脑袋,一直停留童心状态,他是个多么好的孩子,他的学校是个多么好的学校啊,希望米国考虑死缓


          9楼2011-05-05 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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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玫瑾教授是相声人才,求网民给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11楼2011-05-05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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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网络的力量 希特乐的案子在风口浪尖上 所以无论希特乐的情妇如何努力 估计也帮不了什么忙了 因为联合国判决是要考虑到民愤的因素的
              而如果发生在100年前 报纸还没有在全球流行 那希特乐到底杀多少犹太人根本无人知道 就算民间有传闻 那又能有多大影响?那这这件事在希特乐情妇的努力下 很可能被德国隐藏了 因为根本没人知道 毫无舆论压力 那些个年代很多都是这样了 从这个角度看 希特乐还是值得同情的 毕竟曾经很多和他犯了严重性类似的人都逃脱了最严厉的制裁
              


              13楼2011-05-05 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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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希特乐——十不杀
                希特乐罪该当死,手段惨忍,性质恶劣,社会危害极大!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但我个人认为,还是不杀为好。
                    希特乐并不是天生杀人魔王,他对大德意志的热情和冲动在瞬间把他定格成了一个杀人犯,对于一个奥地利裔德国政治人物来说思想的不成熟,和一些社会上的片面的丑陋现象印影导致他的瞬间罪恶的判断,但我说的这些不足以成为不杀的理由!
                    其次犹太人曾说过开始支持希特乐的统治,只要他能真正使德国复兴,但结果让他们全家很失望。试问,如果开始希特乐以虔诚的天主教徒身份,乞求犹太人谅解并虔诚的送上赔偿款,是不是犹太人的“饶恕”就可以免了药家鑫的死?法不容情,即使现在的犹太人饶恕了,我想说的是这也不足以成为不杀的理由!
                    虽然前两点不能成为不杀药家鑫的理由,但至少能感受到药家鑫并不一定是个十恶不赦的人!那么关键就在于“自首”。阿道夫,希特乐一直都勇于承认种族灭绝的责任,并且能当公众的面做出演讲加以确认.我们冷静下来想一想,世界之大,几乎每天都会发生命案,象希特乐这种为了国家兴旺一时冲动而并非有预谋的杀人案件可以说是每天都会有发生。我们诚然相信我们世界的正义力量存在,但并不是每个凶手都能落网,更不可能全都是在案发当天就能破案!那么凶手的自首也相应成了了世界正义力量破案的一种依据。希特乐的自首,服法,换来的还是一个死刑,那么,试问,像墨索里尼、山本五十六那样的杀人的凶手们还敢去自首吗?我们都在用一个正常人的守法思维去考虑问题,都持以正义者的思维除恶务尽,但事实上恶念无时不往,恶事无时不在发生。站在那些因冲动而杀人的凶手角度上去想想吧,是让他们活着去自首,以求反省自悟,还是让他们抱着必死的思想再去作恶!被抓了是死,自首也是死,杀一个是死,杀两个三个也是死,这种恶念会逼着他们无路可遁,那么只会给社会带来更大的危害,危及更多无辜者的生命。
                    有人要这样说,按笔者这样分析,自首了就免死,那么杀人也不是十分可怕的事,杀了人去自首,反正死不了。首先要解释的是只适用于那些一时冲动的杀人者,无预谋,而且不是多条人命的,再者我可以奉劝这样说的人,反正死不了,去试试做牢的滋味,现行的刑法死缓犯人一般都要做二十年以上的牢狱,人生有几个二十年,真正活得青春潇洒的也就只有一个二十年吧,即使希特乐不死,那么他一生中最美最有活力的二十年也就此断送了!
                不杀吧!善良的犹太人不会因此在天堂而责怪一个已自首认罪的天主教徒!不杀吧!可怜的希特勒情妇会在心底最深处感激上苍给他们还能再看到情郎的机会!不杀吧!一个鲜活的满身污洉的生命他在乞求灵魂的洗涤!不杀吧!犹太人的亲人们你们宽仁的胸襟会感动更多的人,让更多的人知道比死更珍贵的是宽容!不杀吧!庄严的法律给希特乐冲动杀人但用自首换来的一条生路吧,希特乐发动的二战影响面太广,不要逼迫那些冲动行凶者们无路可遁!不杀吧!我们看到了希特乐的恐惧,全世界的愤怒,看到全是眼泪,看到的全是悲剧,生活不是这样的,生命也不是这样的。不杀吧!当人类文明走到了今天,死刑在社会上的逐渐剥离,尊重生命,我们走得一定要比外国人慢些吗?不杀吧!当无数的动物生灵在我们刀口下成为美食,难道就不会想到会有另外一种生物来惩罚我们人类的行凶吗?不杀吧!希特乐的案件不能成为舆论逼迫下的非死不可,善良的世界人民啊,懂是去爱,但为什么更懂得去恨呢?不杀吧!也许会比杀了更有意义


                18楼2011-05-05 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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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1-30 14:5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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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楼,元首昨天晚上上网看到这个案件,心有不甘,从地下爬出来了。


                  20楼2011-05-05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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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上的,等世界大同了,死刑也废除了,咱们一块出去QJ,算我一个


                    22楼2011-05-05 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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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消息,希特乐是被一群国际特务,为了激化国际矛盾,挑起世界大战,故意栽赃的,他冤啊。


                      23楼2011-05-05 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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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妲己是妇科检查的创始人,请社会宽大处理


                        24楼2011-05-05 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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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chinacourt.org/html/article/201104/29/449672.shtml
                          http://hznews.hangzhou.com.cn/shehui/content/2011-05/05/content_3714726.htm
                          http://www.chinacourt.org/html/article/201104/19/448418.shtml
                          http://www.chinacourt.org/html/article/201105/04/450073.shtml
                          http://www.chinacourt.org/html/article/201104/25/449089.shtml
                          http://www.chinacourt.org/html/article/201104/25/449086.shtml
                          http://www.chinacourt.org/html/article/201103/28/446127.shtml
                          昨天我的几个朋友们在一起讨论这几个案例,结果他们大吵一架,不欢而散。
                          上面都是一些杀了人而没判死刑的案例,我的朋友们结合希特乐案,对这些案例形成三种截然不同的观点:
                          1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无论希特乐还是那些二战中的战犯都得死!!!!!
                          2 法律应该公平,既然不是所有战犯死刑,希特乐也不应死。
                          3 应该区别对待,那些战犯的人主观心态没希特乐那么恶劣,心理没希特乐那么变态,因此他们可以不死,希特乐必须死!
                          吵得差点动手,弄得我头都大了。我比较傻,没文化,又不懂法,只能干瞪眼。直觉告诉我那姓希的必须死,但直觉又告诉我法律应该公平。到后面我脑子都糊涂了。
                          大家认为这个问题的答案是什么?
                          


                          26楼2011-05-05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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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K党是行为艺术家,发明的面具一直流传至今,请社会酌情宽大


                            27楼2011-05-05 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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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1-30 14:5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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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希特乐若死 国际战犯在犯罪时,就会做得更加隐蔽。日本地震时惊现不明病毒,大家要小心了,以后战犯杀人都不用屠刀了,怎么办,所以不能处死纳粹党


                              28楼2011-05-05 13:1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