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喜欢健身的朋友们.事情的真实缘由是这样的:我们西安总公司的老总为了公司已经入会的会员的长远利益,维护公司的形象,更好的做好服务.所作出决定.偃师菲特尼斯健身俱乐部的经营一定按照总部要求的制度执行.其中一项制度是这样的,所有的会籍顾问的基本工资每月16号全额发放,业务提成的百分之70在每月的16号也全额发放,预留的百分之30作为《会籍顾问为已经入会会员的后期跟进的风险保证金》到年终发放,目的是用更好的制度来约束员工为已经入会的会员做好会员维护!其制度可能触犯了某些只想坑害会员的会籍顾问的利益,只想马上拿到钱不愿意继续为会员继续提供服务!这样的想法绝对是我们公司不能允许的,公道自有天理在,是非自有曲直时.....大家一定要相信正一定胜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