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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室内公共场所今起全面禁烟 不得再设吸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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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3月,卫生部公布修订后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细则新增加“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等规定,今天起正式实施。
     细则规定,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室外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公共场所不得设置自动售烟机。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细则还进一步明确了执法主体、强化了公共场所经营者的责任、加重了处罚力度等。
     细则规定,公共场所经营者对发生的危害健康事故未立即采取处置措施,导致危害扩大,或者隐瞒、缓报、谎报的,将被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太好了。。



1楼2011-05-01 19:52回复
    顶贴组!!!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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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山东2楼2011-05-01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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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2-30 08:4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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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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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我得地方就有烟……


      来自掌上百度3楼2011-05-02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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