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对于刘国生、谢晓虹夫妇,海明称,作为桑兰当时在美国的监护人,他们没有很好履行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当年桑兰只有17岁,还不到法定提起诉讼的年龄,但作为监护人应该替她去争取权益。另外根据起诉书,刘国生、谢晓虹夫妇在担当监护人过程中,还存在不当得利、侵犯隐私等行为。
关于刘国生、谢晓虹夫妇作为监护人未很好履行应尽义务和责任,为提桑兰争取权益问题,首先刘国生、谢晓虹夫妇是律师吗?懂不懂相关法律规定?争取权益的事国家体委应该更在行吧,毕竟作为一个权威机构,背后的资源更加强大。
当年桑兰只有17岁,一年以后为何不自己维护自己的权益,十三年以后才争取?如此行为,又有何理由责备当初的恩人?
至于刘国生、谢晓虹夫妇不当得利和侵犯隐私等语焉不详,不知道详情,不过想来即便侵占,数额也大不了。
感觉不爽,桑兰不善。
关于刘国生、谢晓虹夫妇作为监护人未很好履行应尽义务和责任,为提桑兰争取权益问题,首先刘国生、谢晓虹夫妇是律师吗?懂不懂相关法律规定?争取权益的事国家体委应该更在行吧,毕竟作为一个权威机构,背后的资源更加强大。
当年桑兰只有17岁,一年以后为何不自己维护自己的权益,十三年以后才争取?如此行为,又有何理由责备当初的恩人?
至于刘国生、谢晓虹夫妇不当得利和侵犯隐私等语焉不详,不知道详情,不过想来即便侵占,数额也大不了。
感觉不爽,桑兰不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