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翻到丹麦动保法的旧闻时,不禁鼻头一酸,指尖都有些发颤。
人家丹麦,为了守护动物的尊严,连人兽行为都要郑重其事地通过国会立法禁止,以91:75的胶着票数艰难推进法案,哪怕要砸掉存在了千年的“动物妓院”,也要把对生命的尊重刻进法律的每一条里。他们甚至会为了动物的“意愿”反复博弈,连兽医都要关注动物是否遭受过侵害,这哪里是在立法,分明是在为每一个弱小的生命撑起保护伞——连动物的“身体自主权”,都被郑重写进了文明的标尺里。
再看看我们的动保现状,别说为动物争取这样的权利,连一部完整的动物福利法都千呼万唤不出来。我们总把“以人为本”挂在嘴边,却忘了真正的文明,恰恰体现在对弱者的温柔里。我们连对动物最基本的共情都要被嘲讽成“圣母”,更别提像丹麦那样,为了守护动物的尊严,去对抗根深蒂固的陋习和所谓的“自由产业”了。
我不禁反思,原来文明的差距从来不是高楼大厦的高低,而是刻在骨子里的生命观。丹麦人愿意为了一只山羊、一头猪的权利,去修改法律、关停产业,而我们连路边的流浪猫狗都容不下,还要用“国情”为自己的冷漠开脱。原来人家的“自由”,是尊重每一个生命的自由;而我们的“自由”,却是漠视弱小的借口。
那一刻,看着丹麦国会为动物权利争得面红耳赤的记录,我突然对安徒生笔下的小美人鱼有了全新的理解——原来这个国家,从骨子里就流淌着对生命的温柔。而我们,还在为“要不要保护动物”这种最基本的问题争论不休,离真正的文明,还有很远很远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