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科撕定理要求财产权明确.但是,财产权并不总是能够明确地加以规定.有的资源,例如空气,在历史上就是大家均可以使用的共同财产,很难将其财产权具体分派给谁;有的资源的财产权即使在原则上可以明确,但由于不公平问题、法律程序的成本问题也变得实际上不可行.
第二,科斯定理要求财产权可以转让.但是,由于信息不充分以及买卖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等等,财产权并与一定总是能够顺利地转让.
第三,即使财产权是明确、可在转让的,也不一定总能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转让之后的结果可能是:它与原来的状态相比有所改善,但却不一定为最优.
第四,分配财产权会影响收入分配,而收入分配的变动可以造成社会不公平,引起社会动乱.在社会动乱的情况下,就谈不上解决外部影响问题了.
第二,科斯定理要求财产权可以转让.但是,由于信息不充分以及买卖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等等,财产权并与一定总是能够顺利地转让.
第三,即使财产权是明确、可在转让的,也不一定总能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转让之后的结果可能是:它与原来的状态相比有所改善,但却不一定为最优.
第四,分配财产权会影响收入分配,而收入分配的变动可以造成社会不公平,引起社会动乱.在社会动乱的情况下,就谈不上解决外部影响问题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