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记录吧 关注:1,773,138贴子:36,392,630

回复:【吐槽】都特么虐成这样了,你们最后还能HE!!!我凌乱了!!!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让我想一个长风什么的文。。。。攻不渣受不J 受还相当受人欢迎圣母又有才╮(╯▽╰)╭
可是我觉得攻受无爱 到最后结局的时候来了个3P 我凸 还HE了 雷死老子了= =


47楼2011-04-29 12:20
收起回复
    囧,顺毛之


    来自掌上百度49楼2011-04-29 12:29
    回复
      2026-03-20 19:06:11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看吐槽最欢乐了


      IP属地:新西兰50楼2011-04-29 12:50
      回复
        噗 LZ欢乐吐槽
        那个备用情人一次次被我删掉 又一次次因推文下载下来 终于记住是九天落雷了


        IP属地:重庆53楼2011-04-29 13:36
        回复
          早期的易人北各种抽风。
          赶脚就是有一种作者,用极度的渣贱对比来吸引眼球,不管是不是恶趣味,反正能满足部分人的猎奇心理,而且这样的文每每能在渣贱排行榜的讨论中出现,甭管合理不合理,好看不好看,曝光率是上去了。等名气出来了,作者再从良,写些符合人类思维感情的文。


          54楼2011-04-29 13:46
          回复
            虽然我不看BE,但是有的文在我看完结局之后只想说
            【尼玛啊为毛不是BE啊!!!!让小攻死了吧!!!!让小受也死了吧!!!!求你了!!!!】


            55楼2011-04-29 13:51
            回复
              只要虐只要还是个男人 再贱都可以


              IP属地:浙江来自手机贴吧56楼2011-04-29 14:02
              回复
                备用情人坚持看完了,其实还不错。就是有些内容有点……………………


                57楼2011-04-29 14:19
                回复
                  2026-03-20 19:00:11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一直觉得男人的报复心很强啊,见过不只一个两个都非常记仇的了,我见过有个男的,他在外地,有人因为一句话得罪了他,他带人去打人,结果人跑了,过了两年跑了的人回来了,他专门开车几百里去终于把人打到了;还有追女孩子别人没理他的,他结婚了经常打电话秀幸福神马的;还有一句玩笑话就一刀戳过去的,总之我觉得男人大多记仇,又会报复,这些文里的贱受们是怎么来的啊!!!
                  


                  58楼2011-04-29 14:23
                  回复
                    LZ真该去看看《山河日月》
                    绝对比以上都要符合该标题


                    59楼2011-04-29 14:29
                    回复
                      俺错了,俺把书名打错了
                      是《山河引》
                      最近在看《山河日月》满脑子都是这书,脑袋一短路就打错了
                      话说俺看到此标题以为讲的就是《山河引》


                      60楼2011-04-29 14:32
                      回复
                        备用情人这文是我第一次留言骂人,作者文笔不错,就是人物塑造跟正常人理解不一样啊,有一阵子我快被这渣攻气成内伤了,


                        来自手机贴吧61楼2011-04-29 14:49
                        回复
                          备用情人!备用情人!我就是被丁邵那渣雷得娇花变焦花地,无限怨念啊!


                          来自手机贴吧62楼2011-04-29 14:5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