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楼提出一个很傻、很天真、很臆想的观点。
回顾范跑跑的经历,范跑跑犯不着抛弃课堂上的学生独自逃跑,范跑跑也犯不着抛弃学生之后还要叫嚷“那个时候,哪怕是我的母亲在,我也照样不管的”言行污染公众的视听,范跑跑更犯不着因为抛弃学生之后主动刺激公众又和公众较劲。同样的境遇,有人因为毫不犹豫的担负起自己的职责与使命而感到自豪与骄傲,有人因为反映失误抛弃了学生或下属之后默默地反思与自责,有人因为自顾不暇失去帮助别人的智力而心生惭愧,却惟独只有范跑跑因为抛弃学生独自跑得快之后而沾沾自喜并得意洋洋的大律宣扬······,凡此种种,反映和体现着做人的意识与境界,彰显的是人与人不同的价值取向。人们评论一下,讨论一下,抨击一时,谴责一阵,都是可以理解的,法律也没有规定我们不能评价别人、不能表达我们的感受和我们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