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市级政府一級单位為局、委员会。一级单位总数,按城市规模及人口数量分级确定:人口在三百万人以上之市,不得超过三十五个;人口一百万以上未满三百万之市,不得超过三十个;人口未满一百万之市,不得超过二十五个。
二
市级政府一級单位主管,职级为正县处级,由市长依法任免。
三
一级单位之下设科、室.
市级政府所属一級机关之内部辅助单位不得超过六个。所属二級机关之内部辅助单位不得超过五个。
市级政府一級单位為局、委员会。一级单位总数,按城市规模及人口数量分级确定:人口在三百万人以上之市,不得超过三十五个;人口一百万以上未满三百万之市,不得超过三十个;人口未满一百万之市,不得超过二十五个。
二
市级政府一級单位主管,职级为正县处级,由市长依法任免。
三
一级单位之下设科、室.
市级政府所属一級机关之内部辅助单位不得超过六个。所属二級机关之内部辅助单位不得超过五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