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一下:此贴纯属架空推演,不涉及现实。
三公和天子由民选产生后,该如何制衡权利?
可以采取以下方案:
天子:总揽行政,为国家最高行政元首;额外拥有在重大国策上的提案权和否决权,同时拥有宣布『国家紧急事态』的临时决断权,事后由三公议会追认。
司徒:独立掌管司法,拥有立法违宪审查权,不直接审批立法。
司空:独立掌管监察,可弹劾天子、太尉、司徒、太史;查处渎职、贪腐、滥权;弹劾需三公议会表决,如果多数三分之二赞成,即为弹劾通过;不参与立法,专职监督权力运行。
太史:专司立法草拟,与社会审议共同完成立法流程;别外有权提出驳回天子否决,也必须经过三公议会多数三分之二赞成,才能通过。
太尉:独立掌管军事,仅可对外作战与平定成建制武装暴乱,不得干预内政;对外用兵须经三公共同审议通过。
补充:
互不兼任,互不任免;天子不能罢免三公,三公不能罢免天子,只有弹劾程序可以解除职务。
太尉掌军,但宣战权在三公,预算与合法性在太史,监察在司空,临时决断在天子,有效避免拥兵自重。
教育和监考是学校责任,学校属于行政,故不单独设置。
三公和天子由民选产生后,该如何制衡权利?
可以采取以下方案:
天子:总揽行政,为国家最高行政元首;额外拥有在重大国策上的提案权和否决权,同时拥有宣布『国家紧急事态』的临时决断权,事后由三公议会追认。
司徒:独立掌管司法,拥有立法违宪审查权,不直接审批立法。
司空:独立掌管监察,可弹劾天子、太尉、司徒、太史;查处渎职、贪腐、滥权;弹劾需三公议会表决,如果多数三分之二赞成,即为弹劾通过;不参与立法,专职监督权力运行。
太史:专司立法草拟,与社会审议共同完成立法流程;别外有权提出驳回天子否决,也必须经过三公议会多数三分之二赞成,才能通过。
太尉:独立掌管军事,仅可对外作战与平定成建制武装暴乱,不得干预内政;对外用兵须经三公共同审议通过。
补充:
互不兼任,互不任免;天子不能罢免三公,三公不能罢免天子,只有弹劾程序可以解除职务。
太尉掌军,但宣战权在三公,预算与合法性在太史,监察在司空,临时决断在天子,有效避免拥兵自重。
教育和监考是学校责任,学校属于行政,故不单独设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