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的糖批又来了(拿了一个头像是白的说的话就扣是白厨说的,那我换个🥣头像,我也是🥣🥣厨)
给这个人科普一下,根据《民法典》第1032条,私密信息、私密活动属于隐私。
我们之间的私聊内容,即便退一万步,其中包含对所谓受害人的“辱骂”,那也是你和我之间的私下交流。你未经我许可,擅自将整个对话转发给,属于泄露私密信息的行为。合法的取证手段不能以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为代价——你这样做,本身就是违法的。
法律上的“合法取证”通常指当事人自行收集或申请法院调取,但不能通过侵害他人隐私的方式获取。
例如:所谓受害人如果认为自己被辱骂,可以报警,由警方依法调取聊天记录;或者所谓受害人在起诉后申请法院向平台调取。但由你这个网友私下转发给,这个“转发行为”并没有法律授权,反而是侵权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