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兵制与前代不同,一是参酌历代兵制的利弊加以变通,建立了卫所制。根据地理位置、险要程度与设防需要,置卫或所。卫所均有固定防区,筑城置堡,大抵一府者设所,联几府者设卫。各省区设都指挥使以统辖卫所。又于险隘处设巡检司,全国军士均编置于卫所中。二是组建独立的火器部队、火力与机动结合的战车部队及由步、骑、炮、车合成编组的新京营,使火器的杀伤作用在战场上得到充分发挥。所以明代陆军,除步、骑两个传统兵种外,出现了战车和炮兵两个新兴兵种,水军也较前代进步,在军队中占有重要地位。
(一)京军及内地卫所的军医
《大明汇典·太医院》载,京军中的医官、医士由太医院派遣。
据洪武四年(1371)统计,三大营(五军、神机和神枢营),平均17300人中有医官或医士1人。
景泰间(1450~1456)于谦设十团营,平均万人有医生1名。
内地卫所也有军医编制、金幼孜《北征录》说,有毒药将,由善修合药饵的人充任;医人将,由善医治病的人充任;医马将,招善医马病的人充当。说明军队已有司药、军医和兽医编制。
戚继光《纪效新书》说,戚家军中有医士2名,医兽1名。《练兵实纪》载,在骑兵、步兵及车兵中均有医士1名。
可见,明代军医编制人数不多,可能是太医院只规定了医官和医士员额,不包括医生在内。因当时医生地位尚不及士兵,所以没有记载。
(二)边境卫所中的军医
明代由于常与蒙古、后金(清)等民族发生战争,沿边关一带设置了卫所14处,每处由太医院派医士1或2人担任医疗。约1120~5600人中有医士1名。如军中缺医,可由总兵或巡抚奏请,由太医院拔用。
(三)海军军医
明代沿海边防也采用卫所制度。每卫官兵5600人,设指挥1人统领,卫下设千户所5个,每千户所下设百户所10个,每百户所有官兵112人,设百户1员,卫所设有医士1名,战船上是否有医生,未见记载。
郑和、张谦等带兵出使西洋时,随船带有医官、医士,平均150人中有医士1名,即每船有医士3名,民医数字未则己载,若计入医生人数应超过180人。
(一)京军及内地卫所的军医
《大明汇典·太医院》载,京军中的医官、医士由太医院派遣。
据洪武四年(1371)统计,三大营(五军、神机和神枢营),平均17300人中有医官或医士1人。
景泰间(1450~1456)于谦设十团营,平均万人有医生1名。
内地卫所也有军医编制、金幼孜《北征录》说,有毒药将,由善修合药饵的人充任;医人将,由善医治病的人充任;医马将,招善医马病的人充当。说明军队已有司药、军医和兽医编制。
戚继光《纪效新书》说,戚家军中有医士2名,医兽1名。《练兵实纪》载,在骑兵、步兵及车兵中均有医士1名。
可见,明代军医编制人数不多,可能是太医院只规定了医官和医士员额,不包括医生在内。因当时医生地位尚不及士兵,所以没有记载。
(二)边境卫所中的军医
明代由于常与蒙古、后金(清)等民族发生战争,沿边关一带设置了卫所14处,每处由太医院派医士1或2人担任医疗。约1120~5600人中有医士1名。如军中缺医,可由总兵或巡抚奏请,由太医院拔用。
(三)海军军医
明代沿海边防也采用卫所制度。每卫官兵5600人,设指挥1人统领,卫下设千户所5个,每千户所下设百户所10个,每百户所有官兵112人,设百户1员,卫所设有医士1名,战船上是否有医生,未见记载。
郑和、张谦等带兵出使西洋时,随船带有医官、医士,平均150人中有医士1名,即每船有医士3名,民医数字未则己载,若计入医生人数应超过180人。









